中国绿色分类法/目录进展简介

文摘   2024-10-24 08:00   新加坡  

发展历史

2012年,原银监会开始推行绿色信贷统计制度。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第一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

2019年,发改委发布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明确了整个经济领域的绿色产业活动范围。

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发改委绿色产业目录的基础上建立了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从中国24家主要银行收集绿色贷款数据。

2020年7月,银保监会在发改委绿色产业目录的基础上建立了绿色融资统计制度,与发改委绿色产业目录相比在项目上略有不同,在技术标准细节上更为详尽。

2021年4月21日,为了统一金融监管部门间的绿色定义,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修订版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最新进展

2024年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65号),此目录是在2019版基础上的修订。

《目录》共分三级,包括7类一级目录、31类二级目录和246类三级目录。7类一级目录包括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节能降碳产业具体包括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交通装备制造、节能降碳改造、重点工业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温室气体控制5类二级目录,节能锅炉制造、节能窑炉制造等38类三级目录。

分类目录的新变化

新版《目录》进一步增强了指导性和实用性,具体有四方面变化:

调整目录名称,全面落实“双碳”战略。目录名称由“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调整为“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纳入了低碳转型相关产业,与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工作更好衔接,充分体现了“双碳”工作导向。

优化目录结构,更好厘清产业边界。2019年版目录中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2类一级目录中均包含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的内容。《目录》将上述2类一级目录调整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3类一级目录,相应调整有关二级目录、三级目录设置,使产业边界更加清晰。

拓展覆盖范围,增补重点新兴产业。《目录》新增了温室气体控制、重点工业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绿色物流、信息基础设施、绿色技术产品研发认证推广、新污染物治理、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装备制造等一批新兴的绿色低碳转型重点产业,引导政策和资源支持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明晰产业内涵,强化法规政策要求。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更新完善《目录》各条目的解释说明内容,明确各类产业的具体内涵、最新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强化先进性引领,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相关行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目录的应用指导

一、各地方、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区域、领域发展重点,以《目录》为基础,出台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对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给予鼓励支持,为相关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各有关部门可以《目录》为基础,根据工作实际修订细化目录、子目录或拓展目录,提高《目录》可操作性,引导社会各界支持相关产业发展。

三、各地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目录》与相关支持政策的衔接。《目录》印发实施前已开工的项目,产业类别认定仍可按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执行;《目录》印发实施时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但未开工的项目,产业类别认定可自行选择按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目录》执行。

四、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国内交流,推广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推动绿色标准国际合作,逐步建立《目录》与相关国际绿色标准之间的互认机制。

五、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符合《目录》要求的境内项目或活动以及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境外地区的项目或活动提供金融支持。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资源环境状况、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

目录构成

5.1 目录本身,仅包含简单的定义。

5.2对每条目录的内涵进行了具体解释。

其中也包含了大量的环境相关标准引用,尤其是要符合比如1级能效等先进水平。

但同时,也存在很多模糊地方,比如以下定义没有量化指标及明确的可参考的标准,给后续各地各行业应用带来一定困难,也可能会导致一些难以控制的漂绿现象发生。

因此,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就是对各个领域的强制性和自愿性标准进行梳理和提升,进而让分类目录更加有可操作性。

未来建议

未来各个部委、金融部门、地方政府等出台的绿色产业鼓励政策,应该更加自觉地与该目录结合,以此为基础进行增强或者细化,而不要另外再单列其他目录,增加企业及市场的复杂度与负担。

目前中国尚未像欧盟这样,对分类法、企业披露、金融机构披露进行强链接,比如要求企业ESG报告披露根据目录的收入支出比例,金融机构披露的投资结构中,要根据企业的分类披露来确定自己的可持续投资结构。

但根据ISSB标准IFRS S1/S2,以及财政部有关基本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及A股披露的指引,均要求披露企业可持续发展与财务之间的关系。

财政部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中要求:

A股披露指引中:

中国企业如果想要向投资者或者利益相关方证明自己绿色低碳转型的进展,可以考虑根据发改委此次发布的目录,对自己的收入与支出进行统计,主动列出自己收入支出中符合分类目录的比例及逐年的进展,便于国内外投资者识别,而且这种做法也可以规避漂绿嫌疑。
只在ESG报告的具体章节中,列出自己所采用了哪些绿色技术,有哪些绿色产品,是远远不够的,都属于点状的信息,只有根据权威标准的分类目录来重新编列自己的绿色收入支出比例,才能比较好的对外呈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转型进展,才是面上的信息,应该这也是ISSB为何要与IASB合作进行财务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集成的重要原因吧,如果一个企业在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上投入很多,却没有相应的收入,那么这个企业肯定是不可持续的
目前政府在主导很多的资金进入绿色低碳转型领域,要让这些资金主动找到自己,最好的,就是在ESG报告中按发改委的这个目录来梳理自己的绿色业务收入支出数据,便于各类ESG分析、评级、投资机构快速地识别出自己。
而各类ESG分析、评级、投资机构,也应该主动基于这个目录来对企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进展进行评估与投资,才能在中国真正实现类似欧盟分类法的效果。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公众号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往期精彩回顾:


1.可持续工业品牌化助力工业企业优化工厂布局

2.欧盟分类法:欧盟可持续金融与反漂绿的基石

3.中国纺联启动“碳中和门店标准”起草工作,研究院应邀成为标准执笔单位之一

4.数据泄露与ESG评级:风险管理的新课题

5.ISO 14067:为何行业巨头纷纷加码这一环保标签?

推荐阅读(点击即可进入阅读合集):

活动与论坛

书籍与讲座回顾

ESG洞见

可持续供应链

碳中和


如果您想加入ESG管理与可持续供应链付费社群,与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和供应链伙伴进行互动交流,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企业微信,工作人员会联系您并沟通入群事宜。




如需咨询服务,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小助手,我们会及时为您提供相应规划与帮助。


长三角ESG与零碳研究院
本研究院致力于开展企业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等绿色经济与绿色金融的研究与咨询等工作;通过智库研究,举办论坛会议,提供咨询服务,协助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打造长三角绿色发展与绿色金融产学研协同合作交流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