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志刚,副主任袁冬、胡万林、李妍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东生,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代表、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赵乐际同志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佳木斯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宗教事务条例》《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抚远市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抚远市2023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查批准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物业服务管理情况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半年度进展情况督查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办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及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德利等辞去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关于调整抚远市人民政府2024年部分民生实事项目(草案)》的议案及抚远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抚远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
会上,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人事任免,郑志刚为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职人员作供职报告并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人大常委会希望新任命同志要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要不断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为建设现代化宜居新抚远做出更多贡献。
会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了佳木斯人大常委会主任宫秀丽在全市人大代表争当“三个表率”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