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AHJY-2024-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二净水厂66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66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设计
2.2工程概况:新增桥间隔断路器1台,电流互感器3台,更换原两个进线断路器2台.主变更换为2台容量为16000kVA,更换6kV配电装置,更换整套二次部分。活动中心楼拆除,6kV配电室重建。
2.3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东北部二道区苇子沟村,东四环公路外4公里,吉长公路北线南侧。
2.4设计服务期限: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下发后45天内完成并递交成果文件。
2.5招标范围:包括变电站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施工招标技术要求编制)、竣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等;
2.6服务承诺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并通过电力部门审图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系数:0.80。
2.8本工程投资估算3558.92 万元,最终以国网供电公司批复的供电方案答复单的方案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AHJY888888@163.com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4)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对上述4项材料内容真实性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邮件发出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需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
6.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水投集团官网(https://www.changchunwater.com/)、长春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43143110(办公电话)
长春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二期)—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长春市老旧市政供水一次网管线进行改造,改造九个城区给水管线共计124.588km,主要采用原位换管方式,其中:朝阳区配水管线9.726km,二道区配水管线15.700k,高新区配水管线48.923km,宽城区配水管线14.995km,南关区配水管线1.425km,绿园区配水管线13.737km,汽开区配水管线13.236km,经开区配水管线5.606km,净月区配水管线1.240km,管径DN100-DN1400,包括管道附属设施及构筑物。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结束。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给排水专业),监理员4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规定,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为2024年10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5.2 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会议中当场提出,非远程开标会议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及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5室
联系人:李胜男
电 话:18943130311
长春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二期)—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施工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区。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对长春市老旧市政供水一次网管线进行改造,改造九个城区给水管线共计124.588km,主要采用原位换管方式,其中:朝阳区配水管线9.726km,二道区配水管线15.700km, 高新区配水管线48.923km, 宽城区配水管线14.995km, 南关区配水管线1.425km, 绿园区配水管线13.737km,汽开区配水管线13.236km,经开区配水管线5.606km,净月区配水管线1.240km,管径DN100-DN1400,包括管道附属设施及构筑物。
2.4招标范围:施工场地准备;临时道路铺设及复原;沟槽的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 管道、管件及附属设施的供货及安装工程;各种井室、基础等材料的供货及施工;管道试压、冲洗、消毒及联合调试。(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
2.5最高投标限价:374333867.31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2月29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为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5.2 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会议中当场提出,非远程开标会议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及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5室
联系人:李胜男
电 话:15943494443
来源:集团招标采购部
责编:葛亚洲
初审:王子齐
复审:张春利
终审:毕俊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