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洪润 白翼轩
因假冒某品牌国潮女鞋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女鞋,9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近日,该品牌女鞋企业向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检察院)送来锦旗,感谢检察机关对企业的关心和支持。
被“盯上”的知名品牌
2020年至2023年间,童某等4人未经某国潮知名品牌商标权利人许可,向供职于该国潮品牌公司的常某等人购买皮料、生产资料、鞋底、含注册商标的包材等原材料,在广州市某区租赁厂房,雇佣他人制作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女鞋,非法经营数额至少222万余元,违法所得至少16万余元。
陈某等7人明知这些女鞋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童某等4人处购进,并通过苏州市某皮鞋市场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至少350万余元,违法所得至少24万余元。
方某等5名淘宝店主,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陈某等人处购进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女鞋,并对外销售至泰州市等地,销售金额至少47万余元,违法所得至少8万余元。
案发后,高新区检察院适时介入侦查,实现对产、供、销全产业链的精准打击。在发现该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内部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高新区检察院上门向企业送达法律风险提示函。
听证室里的8次协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组织共同协商和个别协商8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首次尝试在公开听证程序中签署《和解协议》,挽回知产权利人经济损失。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方某等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8月28日,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判处童某等9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审理期间,童某等人与知产权利人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广州市某区知识产权保护、厂房租赁等问题反映出的市场以及行业监管漏洞,10月12日,高新区检察院与属地检察院协同履职,牵头当地公安、市场监管局、街道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知产权利人参与。
◆编辑:陈羚 王丽芳 张佳甜 ◆校对:朱琦 ◆责编:谢璨
小编披星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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