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州市某船厂诉朱某某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
2023-10-2-207-001 / 民事 /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1.13 / (2020)鄂民终416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0
裁判要旨
1.司法鉴定的启动权和审查权。当事人依法享有鉴定启动的申请权,但当事人申请鉴定并不必然启动鉴定程序。对专业性问题是否需要进行鉴定、是否启动鉴定程序以及鉴定意见是否作为证据予以采信等,均属于人民法院审查的范围,仍需要法官根据其对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审理的需要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法院通过对现有证据的综合分析能够对涉案关键事实予以查明,则当事人申请的司法鉴定在案件中属非必要。
2.司法鉴定的局限性。因受鉴定机构的仪器设备、鉴定方法等客观因素和司法鉴定人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等主观因素的影响,鉴定意见在实践中往往存在差异性和不确定性。为防止鉴定程序的随意性,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鉴定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并进一步明确鉴定的范围。
2、林某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2023-09-1-162-004 / 刑事 / 侵犯商业秘密罪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31 / (2018)粤13刑终361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导致权利人损失的认定,审查涉案商业秘密的秘点司法鉴定意见与损失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之间及该两项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最为关键,简单以鉴代审,往往容易扩大损失认定,对被告人的处罚难以体现罪责刑相一致的刑事处罚原则。审理该类案件,应当依法对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进行严格审查,在全面细致甄别、比对原始证据的基础上认定案件事实,确定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导致权利人的损失数额。
3、某环境研究所诉某开发公司等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3-11-2-466-027 / 民事 / 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26 / (2018)渝04民初523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社会组织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因无力交纳鉴定费用导致无法通过司法鉴定方式确定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的金额的,为切实保护受损生态环境,人民法院可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确定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所需考量的因素,对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的赔偿金额予以合理确定。
4、某建设公司诉某产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3-16-2-115-010 / 民事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7.12.27 / (2016)最高法民再367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在当事人有争议并且已经进行了司法鉴定的情况下,应当依据鉴定结论作出判断。但是,在施工的过程中每一道工序都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参与验收,且都是在上述单位认可其上一工序质量合格之后才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的情形下,案涉工程质量最终被鉴定为成批不合格,应当认定责任不完全在施工方。
5、山东某公司诉山西某公司、顺县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2023-13-2-161-016 / 民事 / 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0.21 / (2021)最高法知民终732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在法律性质上虽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所称的由人民法院经由司法鉴定程序所获得的鉴定意见,但法律并未排除其作为证据的资格。一般可以参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鉴定意见的审查规则和准用私文书证的质证规则,结合具体案情,对其证明力适当从严审查。自行委托取得的书面意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作出、检测程序合法、对照样品来源可靠、检测方法科学,经质证对方当事人未提出足以推翻意见的相反证据或者足以令人信服的质疑的,一般可以确认其证明力;存在程序严重违法、对照样品来源不明等重大错误,或者对方当事人提交了足以推翻意见的相反证据或者足以令人信服的质疑的,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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