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483个罪名+刑期一览表453-483

教育   2024-11-13 15:33   上海  


感谢提供信息的朋友,特别感谢提醒注意有可能封了这个公众号的朋友;但我和原创作者相信:真实是最重要的,这世界还是需要说真话的人!


2024全新刑法483个罪名刑期一览表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31)
序号
罪名
条目
一档
二挡
三挡
附加刑
453
战时违抗命令罪
421条
3年-10年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454
隐瞒、谎报军情罪
422条
3年-10年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455
拒传、假传军令罪
同上
同上
同上


456
投降罪
423条
3年-10年
10年以上、无期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457
战时临阵脱逃罪
424条
3年以下
3年-10年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458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425条
3年以下
3年-7年
5年以上

459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426条
5年以下
5年-10年
10年以上或无期

460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427条
5年以下
5年-10年


461
违令作战消极罪
428条
5年以下
5年以上


462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429条
5年以下



463
军人叛逃罪
430条
5年以下
5年以上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464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431条1款
5年以下
5年-10年
10年以上

465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431条2款
5年-10年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466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432条
5年以下(5年到10年)
5年到10年(10年以上或无期)


467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同上
同上
同上


468
战时造谣惑众罪
433条
3年以下
3年-10年
10年以上或无期

469
战时自伤罪
434条
3年以下
3年-7年


470
逃离部队罪
435条
3年以下
3年-7年


471
武器装备肇事罪
436条
3年以下
3年-7年


472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437条
3年以下
3年-7年


473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438条
5年以下
5年-10年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474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439条
3年-10年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475
遗弃武器装备罪
440条
5年以下
5年以上


476
遗失武器装备罪
441条
3年以下



477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442条
3年以下
3年-10年


478
虐待部属罪
443条
5年以下
5年以上


479
遗弃伤病军人罪
444条
5年以下



480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445条
5年以下
5年-10年


481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446条
5年以下
5年-10年
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482
私放俘虏罪
447条
5年以下
5年以上


483
虐待俘虏罪
448条

3年以下



注:本文刑期部分采用简写形式。
5年以上、7年以上、10年以上、5年-10年、3年-10年、3年-7年、2年-7年、2年-5年、1年-3年等是指有期徒刑。
1年以下、2年以下、3年以下、5年以下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形。
没收财产,一般在适用最高档刑期时附加。

备注:点击罪名链接可以看到各罪要件



评书---军旅风云·铁律如山篇


话说隋唐年间,英雄豪杰并起,铁骑如林,战鼓震天。然而,在这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中,也藏着不少军人违反职责的暗影,他们或贪生怕死,或玩忽职守,或背叛国家,皆因一时之念,铸成大错。今日,咱们便来聊聊这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几位“主角”,听听他们的故事,也品品这军旅之中的铁律如山。

且说这战时违抗命令罪(453),好比那《隋唐演义》中的单雄信,虽勇猛过人,但若在战时违抗军令,岂不成了那“不听将令,自取灭亡”的典范?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便是那“军令如山,违者必惩”的道理。古人云:“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此乃非常之时,非常之令,违抗军令,便是自掘坟墓。

再道那隐瞒、谎报军情罪(454)与拒传、假传军令罪(455),此乃“欺上瞒下”之罪,好比那《三国演义》中的杨修,虽聪明过人,但若在军中隐瞒军情或假传军令,岂不成了那“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笑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便是那“军情如火,不得有误;欺瞒军令,罪不容诛”的警示。

投降罪(456)与战时临阵脱逃罪(457),此乃“贪生怕死”之罪,好比那《水浒传》中的宋江,虽身为梁山之主,但若在战时投降或临阵脱逃,岂不成了那“软骨头,没担当”的代名词?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便是那“军人当死战,不降不退缩”的誓言。古人云:“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军人之职,便是保家卫国,岂可贪生怕死?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458)与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459),此乃“玩忽职守”之罪,好比那《西游记》中的猪八戒,虽力大无穷,但若在军中擅离职守或阻碍执行军务,岂不成了那“好吃懒做,误国误军”的典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便是那“职守所在,不容懈怠;阻碍军务,必受其罚”的道理。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460)与违令作战消极罪(461),此乃“领导失职”之罪,好比那《封神演义》中的申公豹,虽身为军师,但若指使部属违反职责或违令作战消极,岂不成了那“领导无方,害群之马”的祸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便是那“领导有责,失职必罚;违令作战,消极必惩”的警示。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462)与军人叛逃罪(463),此乃“背叛战友”之罪,好比那《三国演义》中的吕布,虽勇猛无双,但若在战场上拒不救援友邻部队或叛逃国家,岂不成了那“不忠不义,人人得而诛之”的叛徒?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便是那“战友如兄弟,背叛必严惩;军人当忠诚,叛国必诛心”的道理。

非法获取、为境外窃取军事秘密罪(464、465)与故意、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466、467),此乃“泄露机密”之罪,好比那《隋唐演义》中的程咬金,虽勇猛过人,但若非法获取或泄露军事秘密,岂不成了那“祸从口出,机密泄露”的罪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这便是那“机密重如山,泄露必严惩;军人当守口,保密如生命”的誓言。

战时造谣惑众罪(468)与战时自伤罪(469),此乃“扰乱军心”之罪,好比那《水浒传》中的李逵,虽勇猛无比,但若在战时造谣惑众或自伤自残,岂不成了那“扰乱军心,自毁长城”的祸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这便是那“军心乃胜败之关键,扰乱必惩;自伤自残,军法难容”的道理。

逃离部队罪(470)与武器装备肇事罪(471),此乃“逃避责任”之罪,好比那《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虽出身名门,但若逃离部队或造成武器装备肇事,岂不成了那“逃避责任,不负责任”的懦夫?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便是那“军人当担当,逃避必受罚;装备乃战力,肇事必严惩”的警示。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472)与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473),此乃“滥用职权”之罪,好比那《三国演义》中的张飞,虽勇猛过人,但若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或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岂不成了那“滥用职权,自毁前程”的罪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便是那“职权所在,不容滥用;装备乃军魂,盗窃必严惩”的道理。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474)与遗弃、遗失武器装备罪(475、476),此乃“背叛军魂”之罪,好比那《封神演义》中的姜子牙,虽智勇双全,但若非法出卖、转让或遗弃、遗失武器装备,岂不成了那“背叛军魂,自取其辱”的罪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便是那“军魂不可辱,背叛必严惩;装备乃生命,遗失必追责”的誓言。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477)与虐待部属罪(478),此乃“滥用职权,欺压弱小”之罪,好比那《水浒传》中的高俅,虽身居高位,但若擅自出卖军队房地产或虐待部属,岂不成了那“滥用职权,欺压百姓”的恶霸?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便是那“职权不容滥用,弱小不容欺压;军纪严明,违法必究”的道理。

遗弃伤病军人罪(479)与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480),此乃“冷漠无情”之罪,好比那《西游记》中的白骨精,虽妖艳动人,但若遗弃或拒不救治伤病军人,岂不成了那“冷漠无情,心如蛇蝎”的妖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便是那“军人当互助,冷漠必受罚;伤病需救治,延误必严惩”的警示。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481)与私放、虐待俘虏罪(482、483),此乃“丧失人性”之罪,好比那《三国演义》中的董卓,虽手握大权,但若在战时残害居民、掠夺财物或私放、虐待俘虏,岂不成了那“丧失人性,恶贯满盈”的魔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便是那“人性不可丧,恶行必受诛;俘虏需善待,虐待必严惩”的道理。

总而言之,这军人违反职责罪,犹如那乱世之中的妖魔鬼怪,企图以种种手段侵蚀军魂。但法律之剑,犹如那隋唐英雄手中的长枪,锋利无比,斩妖除魔,保世间一片清明。正所谓“铁律如山,不容侵犯;军人当忠诚,违法必严惩”。在这隋唐年间,英雄辈出,但更需铭记,军人之职,便是保家卫国,违反职责,便是自掘坟墓。愿诸君能从中汲取教训,珍爱名誉,守护正义,共创和谐美好之军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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