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民政局:发展互助养老 共筑农村幸福家园

文摘   2024-09-12 17:14   青海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西宁市通过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功能、统筹多方力量等方式,持续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切实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补齐硬件短板,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西宁市结合实际,坚持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破解场地难题,按照“提升改造、充分利用”的原则,于2016年率先在全省实施农村“老年之家”建设,按照每个老年之家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能够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用餐、棋牌、电视、报刊、康复器材及休息设施,累计投入资金2.2亿元建成439个农村老年之家,覆盖率达48%。同时,按照每年运营时间不少于200天的要求,采取社会化运营+村委自主运营等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文化娱乐、健身医疗、日间照料等服务,目前,全市公建民营的农村老年之家共44个,社会化运营率达10%。
  提升服务功能,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拓展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功能。先后投入资金180万元,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农村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100%。先后争取资金1829万元,新建4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推进4个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具有协调指导、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转介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年内共为5.28万人次特殊困难老年人及高龄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采取多元化运营模式,全市7个农村敬老院(县级福利中心)设置床位727张,采取公建公营模式为452名兜底保障对象提供集中托养服务,实现特困供养对象“应养尽养、愿养尽养”。以公建民营方式培育1家本土社会组织运营1家养老机构,在满足兜底保障基础上,面向社会提供托养服务。目前,全市县级特困供养机构覆盖率达100%,机构入住率达66%,比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高10%。
  统筹多方力量,增强农村养老服务内生动力。积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将特困供养机构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1万—3万元标准给予农村老年之家运行经费,今年,县(区)财政共投入资金500余万元保障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同时,通过村级自筹、村集体收入补助、热心人士捐助等方式补充村级养老服务场所运营不足,有力保障了老年之家的可持续发展。在运营模式上,按照统一管理与互助服务、自我服务结合的原则,实行村委会统一监督管理、老年协会日常运营、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健康保健服务、各类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五位一体运行模式”。在服务模式上,让老人在“不离开乡土环境、不失去亲情陪伴、不改变生活方式”的“三不”服务前提下,实行“村委+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社会志愿”的运行方式和“自助+互助+他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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