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自2月3日至2月12日,每日10:00至23:00。
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洛阳新春消费券”或“洛阳消费券”,点击进入活动页面即可查询活动当日剩余消费券数量。在有消费券剩余的前提下,符合满减标准的,点击“出示付款码”支付结算,即可享受立减。如同时满足多个满减优惠标准,按最高优惠进行满减。
第一期:发放新春购物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各100万元。
全市范围内参与活动门店均可使用,第一批参与门店详细名单附后,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平台活动页面查询参与活动门店信息(陆续更新中)。
2.消费券可在洛阳市域内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等消费场景使用,参与商家由银联云闪付根据商家在平台备案情况进行勾选,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
3.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4.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
5.如订单发生退款,则消费券补贴金额原路返还。
6.消费券不可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