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

职场   2024-10-09 11:18   山西  

季度申报又来临啦,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如何正确填报享受增值税优惠呢?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需要根据季度销售额(按季申报,下同)是否大于30万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填报。本篇先来了解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情形吧~








Part 1

政策要点


1.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2.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Part 2

填报规则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2.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还是有点迷糊?

没关系~下面小编按不同的情形

为您举几个例子梳理一下,

一起来看看吧~


情形一



销售额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差额征税)

例:A公司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三季度提供咨询服务取得收入为25万元(不含税),全部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且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此时,A公司需要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如下图所示:


温馨提示:如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个人,则在申报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中填写。



情形二



既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差额征税)

例:B公司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三季度提供咨询服务取得收入为25万元(不含税),其中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5万元,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10万元。由于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10万元仍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5万元可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此时,B公司需要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5万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以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相应栏次。同时,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15万×2%=3000元)计算填写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免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填写在主表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如下图所示:



情形三



差额征税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以劳务派遣公司为例,C公司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三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15万元,其中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100万元。已通过开票系统的“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差额征税规定,其不含税销售额为(1150000-1000000)/(1+5%)=142857.14元,根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季度销售额小于30万元(含本数)免征增值税,C公司季度销售额142857.14元免征增值税。

此时,C公司需要先将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0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的“应税行为(5%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第10栏“本期发生额”,将本期实际扣除金额(100万元)填写在第11栏“本期扣除额”,将本期通过开票系统的“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15万元)填写在“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这样就可以计算出16栏“不含税销售额”(142857.14元)。再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9、10栏“(四)免税销售额”和“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系统自动带入)。如下图所示:




情形四



差额征税既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例:D公司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三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35万元,其中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125万元。其中: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情况如下:取得含税收入125万元,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116万元,已通过开票系统的“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差额征税规定,其不含税销售额为(1250000-1160000)/(1+5%)=85714.29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情况如下:取得含税收入10万元,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9万元,已通过开票系统的“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差额征税规定,其不含税销售额为(100000-90000)/(1+5%)=9523.81元。

D公司开具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合计85714.29+9523.81=95238.10元,未超过30万元,开具的差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此时,D公司需要先将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25万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的“应税行为(5%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第10栏“本期发生额”,将本期实际扣除金额(125万元)填写在第11栏“本期扣除额”,将本期通过开票系统的“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35万元)填写在“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这样就可以计算出16栏“不含税销售额”(95238.10元)。再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5714.29元)和普通发票(9523.81元)分别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4“(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5“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和第9“(四)免税销售额”、10“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系统自动带入)。如下图所示:


另外,如果同时有不动产销售业务存在的话,需要扣除出售不动产销售额后,再按照上述步骤进行申报,不动产在增值税申报表以下栏次进行反映。




怎么样,看完是不是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情况如何申报了呢~咱们下期再继续来了解超过30万的情况吧~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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