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示被执行人信息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现对下列截止发布当日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息予以公示。被公示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本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蔡维聪
涉案金额:25.32万元
身份证号:3505811988****203X
执行案号:(2020)闽0582执564号
住址:石狮市祥芝镇赤湖五区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吴义发
涉案金额:4.06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93****5034
执行案号:(2023)闽0582执6080号
住址:晋江市龙湖镇锡坑村南区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杨连仪
涉案金额:3.68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69****4034
执行案号:(2024)闽0582执8973号
住址:晋江市永和镇上宅村第一片区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詹青峰
涉案金额:6.34万元
身份证号:3503211975****0310
执行案号:(2019)闽0582执11058号
住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东津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许小娜
涉案金额:2.04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92****4101
执行案号:(2024)闽0582执7639号
住址:晋江市永和镇英墩村沪坑西区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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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对公布案件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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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晋江法院
编辑 | 陈月燕
审核 | 陈文经 张镇业 曾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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