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11月25日江苏、辽宁、吉林、佛山、山西发布公告

科技   2024-11-25 17:04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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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息变更公示

【辽宁】产品增补入库

【吉林】常态挂网信息

【佛山】做好集采执行

【山西】产品信息公示

 

江苏

各相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46号)等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辽宁

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启动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宁省2024年第五批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的资料审核及公示工作已完成,现对审核通过且无有效申诉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即日起,上述产品将增补入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产品标准数据库并可在省内医疗机构销售。同时,相关生产企业可与平台配送企业在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

中心提醒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规定,辽宁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建立限价动态调整机制,即医用耗材在其他省份产生新低挂网采购价(除外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或在我省挂网采购满1年且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全部低于挂网限价的,生产企业应在30日内,主动申报调整限价。请本次新增补入库企业请及时关注价格信息,并及时在平台内申请降价。

附表:第五批医用耗材限价挂网增补入库产品列表

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publicSecondViewPubList?btchId=0Y6TYBzBKayV58eLNdCMTi3wtOYWxfw70%2BL1OXyVp6E%3D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吉林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按照《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吉公资发〔2024〕7号)的要求,经过公示质疑程序,现对2024年11月医用耗材企业申报的企业信息、注册证、产品和价格信息公告如下:
 一、公告内容 
2024年11月医用耗材常态挂网信息(详见附件)。
 二、公告执行
(一)2024年11月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常态挂网产品于公告发布之日正式执行。只有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注册证、组件信息、code信息)都审核通过的,才可纳入医用耗材采购目录进行挂网交易。
(二)对未纳入医用耗材采购目录的企业、注册证和产品等信息,我中心将进行清理。如企业仍需申报的,可按要求重新维护提交。 
(三)如相关产品在其他省份产生新的更低的中标(挂网)价格时,企业应在相关省份公布中标(挂网)价格后30日内向我中心主动提交申请变更价格。如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请变更的,一经发现,将暂停相应产品的挂网交易资格。 
三、信用承诺 
参与本次医用耗材常态挂网但未按时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请通过系统及时上传,具体操作请见《关于开展吉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http://www.ggzyzx.jl.gov.cn/jyxx/yxcg/yp/202101/t20210105_2567071.html),逾期不传者将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吉林省的挂网资格。
四、配送关系建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次纳入医用耗材挂网目录的产品,相应生产企业(含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商)可通过系统内与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并开展相关挂网产品的采购配送交易。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佛山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6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及相关部门反映。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山西

各医疗机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企业申请,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药品及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挂网工作流程的通知(暂行)》(晋药招〔2024〕54号)相关要求,经审核,现将集中受理且符合新增挂网要求的医用耗材产品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17时。

二、申诉和澄清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报送材料进行申述和澄清,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述和澄清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述和澄清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邮件名称统一为企业名称+耗材(体外诊断试剂)挂网公示澄清(申诉)材料。

三、报送地址

电子邮箱:sxyxcgywsl@163.com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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