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关于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及次数有如下规定:
1. 可按月度提取,本人与配偶年度(以自然年度进行计算:1月-12月)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
2. 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为市区20000元/年/户、县区16000元/年/户。
3. “新市民”租房提取,可按实际支付租金提取。
来源:“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手机端问政路径:掌尚大庆APP→底部菜单“问政”→“我要问政”
编辑:王春波
审核:祝春霞 李晓禹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关于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及次数有如下规定:
1. 可按月度提取,本人与配偶年度(以自然年度进行计算:1月-12月)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
2. 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为市区20000元/年/户、县区16000元/年/户。
3. “新市民”租房提取,可按实际支付租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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