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即“和谐、和睦、和气”,突出提升体现“和为贵”。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坚持“大事法断、小事理断、难事情断”的理念,用“以和为贵”的传统理念做透调解双方的思想工作,将问题、法理说清说透,实现调解质量从“有形”转化为“有效”,“案结事了”转变为“案结心了”。着力优化“和为贵”调解模式,走出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今年以来,共走访辖区群众500余户,全面梳理近五年以来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153条,均及时回访。
“防”即“防范、防止、预防”,提升体现在“防患于未然”。
始终坚持主防理念,将命案预防、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阶段,织密基层治理“防御网”。紧盯当前农村高发性、苗头性的地界纠纷、婚恋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广辟线索,多渠道收集,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排查、掌握、研判。积极应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从警务机制上调整塑形,从传统的被动型出击向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现代警务转向,形成了“警务跟着警情走、防范围绕发案转”的警务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受理行政案件16起,结案16起,侦办刑事案件2起,移送审查起诉2案2人。
“调”即“调停、调处、协调”,听民声、访民情只是途径,重点在于解民忧。
针对辖区邻里纠纷杂、警情多、调解难等客观实际,为优化调解模式,创新“小纠纷、快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离群众距离更近、沟通更方便、了解民意更真实等“近距离”优势,积极开展拉家常、听心声、讲政策等互动,切实掌握一手资料、做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介入、早调解,纠纷调解成效更加显著,警情案情持续下降。零活掌握应用“警调联动”,促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切实做到“ 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乡 、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18起,当场化解矛盾纠纷14起,联合化解矛盾4起。
“宣”即“宣讲、宣传、宣导”,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思路。
将民辅警日常走访和宣传教育有机结合,针对辖区群众因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而容易在不知觉的情况下触犯法律、易引发各类矛盾纠纷和案件的实际,以“开学第一课”、“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坚持从提高法律素质着眼,开展法治进校园 、进村社、法治宣传月等活动 ;紧密结合基础警务工作,组织责任区民警、双协管理员、义警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广泛普及法律知识。把法治宣传、综合治理和社会矛盾调处工作融汇在一起,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引导矛盾纠纷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600余份。
来 源:徽县公安
监 制:陈耀明
审 核:王 勇
编 辑:陇南公安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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