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四川父亲为让女儿进名校,花400元买假房产证,4年后东窗事发,法院判了!

2024-11-04 19:20   安徽  
四川成都的张强,一个普通的工厂工人,为了能让女儿小雨接受更好的教育,可谓是煞费苦心。

小雨聪明伶俐,成绩优异,但由于家住郊区,一直无法进入心仪的名校就读。张强看着女儿对知识的渴望,决定铤而走险。

结果麻烦来了。

01 案情回顾


几年前,张强得知要想让女儿进入那所名校,必须在学区内拥有房产。然而,学区房的价格高昂,远超张强的经济承受能力。

正当他一筹莫展之际,某天在街头巷尾看到了一张小广告——“专业办理各类证件,价格优惠”。

张强心中一动,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办证专家”,承诺只要400元就能做出一本以假乱真的房产证。

张强虽然知道这是违法的,但为了女儿的未来,他还是决定冒险一试。

不久,张强就拿到了那本伪造的房产证。2019年的夏天,他带着房产证和女儿的户口本,忐忑不安地来到名校报名处。由于报名人数众多,工作人员只是匆匆看了一眼证件,便让小雨顺利入学。

小雨入学后表现出色,多次获得学校的表彰。

然而,好景不长,2023年学校突然接到教育局通知,要求对近几年入学学生的资料进行复核。在复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了小雨房产证上的疑点,随后报警。

面对警方的询问,张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他泪流满面地说:“我也是没办法,为了让女儿上个好学校,才走上了这条歪路。”

02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强购买并使用假房产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虽然他的初衷是为了女儿的教育,但这并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理由。此外,张强的行为还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破坏了教育公平。

不过,在量刑时,法院也会考虑到张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张强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调查,这些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小雨也因不符合入学条件而被学校劝退。

03 案件点评


用房产来决定教育资源,这就是所谓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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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话今世
聊聊咱老百姓身边的法律小故事,多懂点法,总是不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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