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交警大队大宗涉案物品集中保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25000202402000068
项目名称:费县交警大队大宗涉案物品集中保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0万元
最高限价:9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单位须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各级相关政策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4)招标文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02 日,每日08:3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认证、诚信入库并下载招标文件。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登记注册,责任自负。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售价:0 元/ 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