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
原文
有子曰:“信近[1]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2]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注释
[1]近:意思是接近、符合。
[2]远:作动词,使动用法,使之远离的意思,除此以外也可以翻译为避免的意思。
宋·朱熹:“言约信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致恭而中其节,则能远耻辱矣。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此言人之言行交际,皆当谨之于始而虑其所终,不然,则因仍苟且之间,将有不胜其自失之悔者矣。”
明·张居正:“如与人以言语相约,本是要践行其言,但其所言者,若不合于义理之宜,将来行不将去,则必至爽约失信矣!”
翻译
孔子的弟子有若说:“信守的诺言符合道义准则,这样的诺言就会得以实现;恭敬的心符合礼仪准则,就可以避免遭受耻辱;所依靠的都是亲近的人,这样的人就有了依靠。”
心得
言必信,行必果。言约信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说话简明扰要,诚实可信,并且符合实际符合道义准则,这样的话一定能够实现。
恭敬有度,致恭而中其节,则能元耻辱矣。对人恭敬要有分寸,恰好好处,这样就能避免尴尬与羞辱的局面。这里延续上一节里讲的,礼节与自由的度的把握。还有就是,我们的承诺一定要符合道义和理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这样才能去实际执行,而不至于违约和失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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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为镜以警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