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未来五年我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性安排。
《决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一脉相承,与党的二十大作出的系列战略部署紧密衔接,为进一步解决影响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体制机制问题明标定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出“必须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重大战略抉择,把人才工作摆在治国理政大局的关键位置,强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释放出走一条从人才强到科技强、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中国式现代化强国之路的强烈信号。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党的二十大基础上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作出接续部署,为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体系和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明确方向。
必须深刻认识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就形成人才引领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倍增效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智核”能量和人才支撑。
关键时期的关键抉择
《决定》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历史走到今天这个重大节点,时代背景变了,发展阶段变了,挑战机遇不同,目标任务不同,战略取向不同,路径手段也随之变化。
未来五年,是中国式现代化爬坡过坎、全面推进的关键历史时期,也是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深刻调整的重要历史时期。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正是在这一关键时期作出的关键抉择。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量子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领域蓬勃兴起,市场需求结构快速迭代,新场景新应用持续扩展,未来全球产业布局、经济格局加速重构。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成为奠定大国竞争力的核心基础。
在此背景下,人才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特征和作用更加明显,人才竞争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特别是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正在成为大国角力的战略性依赖力量。如何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以推动原创性、颠覆性创新,催生新产业新动能、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问题。
改革开放40多年后的今天,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220多种工业产品产量位居全球第一,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超过21.2%,人才总量达2.2亿,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超过1.12亿,我国已形成世界最全工业门类和最大规模的人才资源积累。
另一方面,我们还面临原始性、基础性创新不足,核心技术、底层技术受制于人的尴尬。近年来我国专利数量、SCI研究论文数量已居世界第一,但基础研究的世界级贡献不多,科技投入产出效益不高,重要技术装备主要依靠进口,制造业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科技和产业领域还存在“卡脖子”问题,“从0到1”突破问题尚未解决。
现实表明,我们在大规模培养、集聚、配置和使用全球一流人才智力和创新创业资源方面,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明显差距;我国是科技大国而非科技强国,是人才大国而非人才强国的基本态势尚未完全扭转,人才队伍“大而不强”局面仍未改变。
近期,我国科技攻关实践一再启示:解决“卡脖子”问题,关键不仅在“投钱”,更在“投人”。
2021年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2022年召开的党的二十大,均提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新目标。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人才引领驱动”,即以人才引领创新驱动,以人才引领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以人才引领驱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这就要求,科技领域实现从引进、模仿型创新向原创、颠覆型创新转变,人才发展实现从数量、规模优先向质量、水平优先转变。
面对新时代新需求,传统的人才发展治理结构、方式和手段都面临重大挑战。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流动、激励等方面的“小梗阻”,逐步转化为阻碍人才创新创造的“大问题”。比如,人才评价去“四唯”的背后,就是“跟随式创新”“模仿性创新”的传统评价机制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之间的矛盾。
现阶段,我国人才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正在发生显著变化,更加凸显为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战略需求,与当前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水平之间的不协调和不匹配。当前,亟需构建一套推动人才发展与高质量发展有效协同,与强国复兴战略有效呼应,能够显示世界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塑造和形成国际人才发展竞争优势。
如何应势而谋、乘势而动,推动相关工作改革突破、克难攻坚,培育具有国际一流创新能力、水平和效能的人才队伍,实现国家人才发展动能、势能由量到质的重大转变,是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重大课题。
谋划更高层面创新突破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开拓视野、打开格局、打破壁垒,以系统性思维进一步解决人才发展治理的关键性问题和结构性问题,拓展政策供给链条一体化改革新空间。
在以往政策框架下,科技归属于经济建设工作,教育归属于社会建设工作,人才工作归属于党的建设相关内容。党的二十大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统筹考虑、整体部署,体现出站在更高层面谋划全局工作的系统性布局和战略性思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并围绕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全面部署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在改革路线和方法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在更高层面上深化改革的升维设计,以及在更广领域突破传统部门限制的路线跃迁,这更有利于聚焦国家总体战略布局和最高战略目标,实现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改革协同聚力,提高对中国式现代化的贡献水平。
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科技、人才内在一致、相互支撑。对标“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这一目标,当前在教育、科技、人才领域中还存在一些必须突破的现实问题。
在教育领域中,还存在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不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不够、工科人才培养“科学化”不足、人才培养与使用相脱节、人才评价偏重“论文”、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高校师资与产业发展相隔离等问题。
在科技领域中,还存在基础研究人才队伍较弱、世界一流人才和战略科学家缺乏、解决“从0到1”和“卡脖子”问题的人才支撑度不足、科研投入产出效能不高、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和科技奖励不完善、简单套用行政管理办法对待科研工作等问题。
在人才工作领域中,存在人才“四唯”评价仍然较重,“唯帽子”问题亟需治理,“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政策支撑体系尚不健全、高校科研院所人事管理过多过死、高精尖人才数量与大国地位不匹配、产业骨干人才量质落后于产业发展需求等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卡脖子”“卡脑子”问题和原创性、颠覆性创新不足问题,与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一体化水平不高、协同度不强,对标国家战略不够,服务中心工作贡献度不足等相关。
相对于教育、科技工作,人才工作聚焦基础资源、战略资源、第一资源,显现出更强的扩展性,是一项综合体现经济属性、发展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的“纵贯线”工作,其工作重心围绕国家总体战略而动态变化调整。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力谋划更高层面创新突破,强化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体系贯通、职能整合和流程再造,为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实现了制度设计闭环。
抓住关键重点 强化协同联动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人才发展“体制”,主要指人才工作领导体系、职能分工和权责结构等;人才发展“机制”,主要指将人才发展各环节联系起来统筹推进、接续运转、协调运作的相关流程和体系等。
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仅要处理相关流程性问题,更要处理结构性问题,进而触及人才制度的深层次内容。
近年来,我国在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健全海外人才引进机制、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等重要领域和环节上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绩。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尚未得到充分激发,人才发展存在区域不平衡不充分情况,阻碍人才培养开发和创新创造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存在,与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求相比,我国人才制度还存在一系列需要改革破题和优化完善之处。
特别是,针对承担创新驱动任务的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专家人才群体,如何建立“不能像管行政干部那样管科研人才”的配套制度,进一步破除“官本位”、行政化的传统思维,进一步对用人单位和科学家放权、赋权,优化人才评价机制,支持青年创新人才成长发展,形成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的发展环境,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等,都是新时代人才工作创新突破的重要内容。
为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基础上,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进一步增强国家人才发展竞争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聚焦人才引领驱动的基础性、杠杆性制度和教育科技人才改革一体协同等问题,为走好人才引领支撑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做好改革准备。
——强化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核心布局。《决定》提出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强调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等。特别是,进一步突出了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提出深化东中西部人才协作及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这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解决东中西部地区人才发展不平衡问题,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职业发展提供了改革支撑。
——突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决定》重申“授权、松绑”的基本改革路线,完善人才评价、交流、引进制度等。其中,人才评价突出了“实效”,为人才流动明确了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并提出探索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等,为人才评价进一步“破四唯”“立新标”指明方向,为解决高校院所与产业企业隔离问题打通“旋转门”、实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提供了增量制度供给。
——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改革协同联动。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协同,《决定》提出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鼓励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华合作办学等。
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协同,《决定》提出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等等。
这些举措,为解决我国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不强,人才创新能力偏弱,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相脱节,以及人才基础研究贡献不足,原始创新不足,对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成果转化、创新激励的引导、支持和保障不足等问题,提供了对策方案。
《决定》还提出,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合的相关举措,这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提供了机制保障。
未来一段时间,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将是人才制度改革的主方向和突破点。
从现在起到2029年,我国将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当前人才制度改革呼声大、尚未落实、亟待突破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人才评价、人才培养、人才流动、人才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创新创业激励、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重点制度改革,力争在培养、集聚和使用国际一流人才上有所突破,在提升人才高地平台载体能级上有所突破,在建设高质量战略人才集群和发展赋能上有所突破,在破解一系列“卡脖子”技术人才培养问题上有所突破,在推动高校院所人事人才管理制度创新上有所突破,进一步完善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人才引领支撑。
终审:刘艳艳
复审:张娣
初审:仓木拉
编辑:次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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