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有不少群众来银川市民大厅咨询居住权登记事宜。为响应群众诉求,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银川市居住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并于今年11月12日开始实施。
“两个月前,我想办理居住权,向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电话咨询时,被告知暂时没有该项服务,没想到仅过了短短两个月,工作人员就打来电话,通知我准备需要提交的资料,这办事效率杠杠滴!”孙先生高兴地说。
记者了解到,依据《不动产登记规程》规定,办理居住权登记需要携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和设立居住权的相关材料。已经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住宅房屋,在办理转移、抵押、预告等处分登记时,工作人员也会事先告知申请人存在居住权登记,并在登记申请表中予以注明,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办理。
“我们会提供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帮助购房人事先查询预购住宅的登记信息,核实该房屋是否存在居住权,保障购房人对所购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的知情权。”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群众普遍反映的“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诉求,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居住权也不会因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灭失,这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丰富居民住房形式、保障弱势群体基本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居住权?
如何办理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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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