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弘扬时代新风,展现海原县在移风易俗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根据《全区“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方案》文件精神,中共海原县委宣传部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活动主题
“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
征集对象
面向全区摄影爱好者及专业摄影师公开征集
1
作品类型
(1)文明新风类(抵制高额彩礼、文明祭祀、绿色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抵制封建迷信等)
(2)精神风貌类(家庭家教家风及个人精神面貌、好婆婆好公公好媳妇等模范示范等)
(3)勤俭节约类(光盘行动、不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
2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摄影作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2.作品格式为JPE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不小于5MB。
3.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按1件作品计算)。
4.参赛作品不得添加水印、边框、签名等修饰,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
投稿方式
1.请将参赛作品及文字说明发送至指定邮箱:
530027742@qq.com。
2.邮件主题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电话”。
4
评选与展示
1.组织评奖:由海原县文联组织专业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1)一等奖1名,价值500元(农特产品)。
(2)二等奖5名,价值400元(农特产品)。
(3)三等奖10名,价值300元(农特产品)。
(4)优秀奖20名(价值为200元农特产品)。
2.展示:获奖作品将在海原县文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示,同时在海原县全民健身中心进行线下展览。
注意事项
1.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作品产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展览、出版、宣传等权利,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3.参赛作者自行拍摄,按时投稿。出行安全责任自负。关注天气预报,注意保暖。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 系 人:朱德勇
联系电话:17709561297
来源:海原县委宣传部、海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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