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案,杞县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这笔钱已被福建晋江的徐某、陈以充值至某游戏账户方式转移。11月18日,杞县民警赶赴福建晋江、贵州毕节将陈某、徐某抓捕归案。
在这类案件中,诈骗分子往往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然后冒充公安局、检察院、社保局等公职人员,主动联系受害人,以严厉语气,谎称受害人涉嫌参与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强令受害人配合所谓调查,使受害人陷入恐慌,失去判断力。在这个过程中,诈骗分子还可能会通过聊天工具向受害人发送伪造的“逮捕证”“通缉令”等,或展示虚假办公地点,从而击溃受害人心理防线,也使受害人对他们深信不疑。
在此基础上,诈骗分子利用受害人想尽快自证清白、洗脱罪责的心理,以“配合警方调查”为名,索要受害人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最终达到诈骗目的。为防有人提醒受害人,他们在此过程中往往还会强令受害人不得将此事告知他人。
来源:开封网
最近微信改版
经常有读者朋友错过推送
记得星标⭐“开封政法”
及时接收开封政法最新消息
了解最新社会法治热点动态
分享!点赞!在看!讲好政法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