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7日,高质效推进刑事检察工作研讨会暨西南政法大学第八届刑事司法学术研讨会在河南安阳成功举办。
本次研讨会由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承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10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普通刑事检察、法律政策研究部门领导、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部分党组成员、全省刑事检察拔尖人才库部分成员、安阳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条线干警及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等90余人出席会议。
本次研讨会共四个单元,分别围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真诚悔罪审查问题”“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反悔上诉后检察机关抗诉权行使问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完善”“实践与理论的对话交流”四个主题进行。检、校、律三方代表在为期一天的会议中进行了热烈、深入的研讨交流。
开幕式
研讨会开幕式由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宝成主持。姜宝成介绍了与会嘉宾,并向莅临会场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张晓君致开幕词,向各位与会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表示本届论坛是推动检校共建合作的又一最新成果,将为解决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审查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检第七批挂职专家学者刘计划在致辞中表示,研讨会主题鲜明,议程中既有学术理论的研讨交流,又有检察实务的经验总结,将为推进立法修改和检察改革作出积极贡献,非常令人期待。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树旗受李红伟检察长委托致辞,简要介绍安阳市情和安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提出要加强与西南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刑事司法研究和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第一单元研讨由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闫召华主持。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高艳介绍了该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真诚悔罪可视化审查工作的背景、机制和成效,为随后的研讨和交流奠定基础。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认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不是越高越好,要结合被追诉人退赃退赔,甚至日常生活表现、个人信用状况等更多指标,借助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确保社会危险性评估的准确性和悔罪审查的真实性。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冯俊伟围绕真诚悔罪审查的本质要求和实践意义、真诚悔罪审查工作的性质以及方法途径的完善三个方面进行讲述,提出评价指标既要科学,更要多元,形成一个开放性、可调整的高质效评估体系。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宋志军从“为什么要审查真诚性”“真诚性是可审查的”“如何完善真诚悔罪审查机制”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提出要从犯罪嫌疑人反省认识、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等方面全面审查。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龙认为,真诚悔罪可视化方案通过量化评估,增强了司法实务的可操作性,产生了良好社会效果;悔罪与真诚悔罪是有区别的,真诚悔罪既要真悔罪,更要悔真罪,还要体现诚信的义务,由始至终地认罪认罚。
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周胜豪认为,促成真诚悔罪需要一个可视化的保障,分三个层次理解,最基层的是公平正义,相对中层的是服判息诉,最高境界的是心悦诚服。
检察机关抗诉权行使问题
第二单元研讨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郭烁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计划认为,要全面准确把握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理性看待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反悔后上诉,保障被告人反悔后上诉的基本诉讼权利,高质效行使检察机关抗诉权和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吴洪淇认为,悔罪应作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一个鼓励性条件,要更加突出社会效果。要精细化分辨被告人反悔后上诉的情形,理性地、准确地行使抗诉权,避免报复性、赌气式的抗诉。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兰荣杰认为,可以借鉴可视化的方式,对指控事实、量刑情节、从宽幅度等进行可视化操作,充分释法说理,有效减少被告人因为认知错误导致的上诉。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吴思远指出,被告人反悔上诉后检察机关抗诉标准不统一、各地法院裁判结果和理由不相同仍然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建议在审查起诉环节,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机制,加强程序保障。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叶宁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法目的的角度出发,借鉴国外控辩协商机制做法,提出以被告人人身危险性评估为基础,突出防止再犯、重视社会效益,准确把握上诉和抗诉问题。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耿方结合检察工作实务,围绕“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必要性”“抗诉工作的现状和遇到的问题”和“如何提升抗诉工作质效”三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和思考。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元世宇围绕做实精准量刑、加强释法说理、密切检律合作三个方面提出提升抗诉工作质效的建议。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第三单元研讨由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教授李昌盛主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实围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中存在的共识不够、渠道不多、方式单一、模式依赖、刚性不足等五个方面问题,提出规范义务责任、强化行为告知、完善方式方法、强化约束刚性等建议。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步洋洋从学术界的协作论、监督论、并重论的角度出发,提出要转变工作理念,加强沟通协调,围绕司法理念和司法目标达成统一共识,在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共同完善机制运行流程和提高办案质效。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教授陈在上围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作用、面临的困境问题及实质化运行的方法路径进行阐述,认为监督是协作的基础条件,要搭建平台,丰富形式,实现司法资源最优配置。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教授高峰结合自身检察工作经历,讲述了对检察工作实务的感受,提出监督是机制运行的基调,通过依法有力有效的监督,倒逼侦查机关配合协作和高质效办案。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苗婧结合案例讲述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作用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利用审查逮捕环节主动作为、认真做好提前介入工作等改进工作的建议。
实践与理论的对话交流
第四单元研讨由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宝成主持。
河南省刑事检察拔尖人才库成员、安阳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条线干警及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围绕网络犯罪的管辖权、行政执法调取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转化等工作实务提出问题。各位专家学者发挥专业优势,发表真知灼见,引领大家理清司法逻辑、拓宽办案思路。现场交流踊跃、观点多元、气氛热烈,引来掌声阵阵。
闭幕式
闫召华教授首先向所有与会嘉宾、承办单位以及会务组成员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本次研讨会设置的问题讨论细致、分析透彻、达成共识,是一场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学术研讨会。他期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共同努力,推动刑事司法研究和刑事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勇往直前!
至此,高质效推进刑事检察工作研讨会暨西南政法大学第八届刑事司法学术研讨会在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THE END
(文章来源:“北关检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