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学生(年龄为6-15周岁)。
1.作品必须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2号)相关规定进行创作。
2.作品可以围绕维护世界和平、唱响祖国繁荣、共守灵秀湖北、珍惜自然资源和爱护美好家园等主题进行创作,展现选手对世界、祖国、湖北的赞美与祝愿,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向往。
3.严禁出现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作品,以及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作品参赛。
4.作品必须是参赛选手原创,禁止AI绘图,鼓励艺术性与创造性。已参加相关赛事的作品不得再次参赛。
5.作品幅面统一为A3尺寸(420mm×297mm),可采用油画、蜡染、刺绣等表现形式;表面应平整,承载物的厚度不得大于5mm,不得使用易碎、易腐材料,作品和承载物应完全粘牢,不可塑化或层压,无需装裱;作品中不得有插页或有活动部分覆盖作品内容。
6.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参赛作品不予返还,请自留记录。
7.作品由各中小学自行统一收集,需提交:
①作品原件(统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参赛作品标签,模板见附件3);
②作品创作绘画过程视频(连续录制10-30分钟);
③附件1-3、6(附件1、2由选手填写,并提交纸质版及扫描电子版,附件6由各中小学负责统一填报)。
1.评比办法。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邀请市内权威的地图制图和美术专家联合评选,采取先由地图制图专家初评,筛除“问题地图”,再结合美术专家评选意见,现场评定获奖等次。
2.奖项设置。各年龄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作品总量的8%(根据参赛作品的具体数量和质量确定)。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各年龄组获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3.获奖公示。2024年12月底前,获奖名单将在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扫码查看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