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李杨任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文摘   2024-11-06 16:58   江苏  

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官微消息,11月5日,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杨先后到天池、五岔沟人民法庭走访调研。


上述消息显示,李杨已任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杨出生于1975年,来到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任职前在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多年,担任过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2023年1月,时任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的李杨获得“兴安盟担当作为好干部”称号。


之前担任阿尔山市人民法院院长的是李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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