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的联邦法院判决出来了,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字节跳动和TIKTOK对于美国政府要求剥离TIKTOK否则禁止其运营的法案的挑战,认为美国政府剥离令并未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美国政府颁布的对TIKTOK“不剥离就禁止”的法案是对美国国家安全的正当保护。
024年4月,美国国会通过《保护美国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法案》(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以下简称“法案”),并由总统签署生效。法案明确规定,任何被认定为“外国对手”的国家所控制的应用程序不得在美国运营,直接点名TikTok及其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
该法案要求TikTok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要么与字节跳动彻底切割,要么面临在美国的全面禁令,包括从应用商店下架和网络服务的终止。
这个法案出来之后,字节跳动和TIKTOK就上法院,试图挑战这一法案。
2024年12月6日,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作出了这一备受关注的判决,要求中国企业字节跳动(ByteDance)在2025年1月19日前剥离TikTok在美国的资产,否则将面临全面禁令。这一判决不仅为长达数年的TikTok数据安全争议划下重要注脚,也将全球科技竞争与国家安全议题推向了新的高潮。虽然判决书洋洋洒洒的分析不少,究其实质,在美国法院看来,“宪法不保护敌国控制公司的言论自由”,“在国家安全的担忧下,美国政府的行为是正当的,合宪的”,因为敌国收集美国人信息的风险是真实存在的。 这个判决出来,张一鸣及其团队则面临前所未有TIKTOK在美的存亡危机。
这个裁决出来,TIKTOK的时间就不多了:
美帝剥离令的执行期限:TikTok必须在2025年1月19日前完成美国资产的剥离,否则将被全面禁止在美国运营。
美帝总统延长期限的条件:如果字节跳动在剥离TIKTOK的谈判中取得显著进展,总统可以一次性延长最多90天,但无进一步豁免的权限。
联邦法院在此案中的立场,也是可以预见的,尽管判决书中有不少的分析,但是可以看出其核心还是围绕着“美国宪法不保护敌国控制公司的言论自由”的中心思想去走的,国家安全风险下面,言论自由这个东西嘛,那就要靠边站了:
政府对TIKTOK的禁令是基于真实的国家安全威胁,而非单纯的政治偏见
政府这一法案不违反美国宪法
美国用户不得不寻找其他通信平台,这一影响是“数据安全与国家利益权衡的结果”。
三位法官一致裁定,法案符合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美国的言论自由,但本案中,政府的行动是为了保护这种自由不受外国对手的威胁。
法院认为,TikTok的风险不仅仅是潜在的数据泄露,更涉及中国作为美国“对手”在技术领域施加的“混合型威胁”,包括利用算法影响美国舆论环境。法官金斯伯格表示:“这是中国政府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所导致的后果,而非美国政府的无端施压。”
字节跳动和TIKTOK几乎肯定会将案件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去试图推翻禁令。然而,美国法院在国家安全议题上的倾向性可能使其难以逆转局势。
新当选的总统特朗普曾表示有意“拯救”TikToK,他会干啥?还是按照以前的“交易”思路,去推动美国企业收购TikTok资产?
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