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规范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及中介机构的说明义务。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范了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及中介机构对格式条款中:保险合同基本内容,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服务电话以及咨询、报案、投诉等的途径方式等关键信息和内容向投保人作出明确提示,第二十六条也再次强调了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免责条款的法定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通过限定投保人如实说明义务的范围有效平衡了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将说明义务扩展至全部核心条款和全部产品。
为充分保障保险消费者权益,《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将需要进行提示和说明的条款范围,由免责条款扩展至保险合同中全部核心条款。鉴于之前对于财产保险产品和一年期及以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和投保提示并无明确具体的要求,《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将产品说明和提示要求由原来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扩展至全部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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