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庭22日经初步审理后,决议不予受理续审塔信及为泰党「颠覆国家政体案」,认为起诉方应该提出确凿的证据,起诉方为前律师提拉育先生,尚未能向法院提交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足以让人看到塔信及为泰党的一系列行为确实存在明确的违法行为。宪法法庭指出,此案提请起诉方提拉育向宪庭提交6项指控论点,之前并没有得到最高检察院的认同,从而无法以高检名义对前总理塔信及为泰党做出相关指控或起诉。这6项指控论点包括:塔信透过政府指使司法部﹑刑务厅及警察医院,安排塔信可以在警察医院就医而不用服刑直至刑满释放;塔信透过政府在泰国与柬埔寨海上领土谈判方面为柬方输送利益;塔信透过为泰党与人民党联手推动修订宪法;塔信介入联合执政党协商,以确认新总理人选取代今年被罢免离职的赛塔总理;塔信指示为泰党将民政力量党踢出联合执政党联盟;塔信在今年8月22日首次发表政见理念,竟成了为泰党为首的联合执政党派9月12日向国会颁布的施政纲领的主要内容。宪庭在接到起诉文件之后,已经进行初步搜证,包括要求最高检察院提交对该案的搜证及裁决不予起诉的文件,于10月25日及本月11日获得最高检察院的回覆文件。宪庭认为以上6项起诉论点中,除了第2项「塔信透过为泰党与人民党联手推动修订宪法」以外,其他论点的证据都没有说服力。宪庭9位大法官一致认为,第1项及第3-5项起诉论点证据不足,不予受理续审;7位大法官认为第2项论点证据不足,不予受理续审。只有两位大法官认为,应针对第2项论点对塔信及为泰党进行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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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BKK 世界日报 หนังสือพิมพ์สากล
文:江湖
编辑:苏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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