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运河区市场监管局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富勤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沧州市运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