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及教师:
为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鼓励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开设高品质国际课程。
根据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部署,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国际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法大发〔2023〕94号)(附件1),教务处经研究决定,2025年春季学期国际教师讲授的国际课程继续以线下教学为主,线上教学为辅的方式进行,校内教师讲授的国际课程实行线下教学。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际教师国际课程开设要求
1.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各教学科研单位继续推荐、开设优质国际课程(须对国际教师及课程的政治导向严格把关)。具体上课形式请在申报时“上课时间”一栏内进行说明。
2.每门国际课程原则上应当安排32课时(2学分),采用小班教学模式,一般每个课堂不超过30人。
3.考虑到学生选课需求及经费使用等实际情况,课程开课时间尽量安排在每个教学周固定节次上课,也可安排在周六、日上课。每天授课时间不应超过4课时。
4.按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线上国际课程要求在腾讯会议海外版授课(腾讯会议海外版名VooV Meeting)。
5.为保证教学效果,教师应及时将授课方式、授课要求等在选课阶段告知选课学生。课程可采用“中国政法大学定制版学习通”教学管理软件为集结点,在学期初激活课程,实现师生首次课前沟通、资料发布。发放学习材料、课后收、发作业以及考试可通过微信、邮箱、学习通或线下课堂考试等方式灵活进行。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2025年春季学期国际课程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
本次申报使用新版教学管理系统:(http://jwxt.cupl.edu.cn/eams/homeExt.action),具体申请操作流程及指南见附件2,请各开课单位在10月30日之前完成一级审核。
三、申请流程及教学管理
请各开课单位通知有意向的课程负责老师,与国际教师联系沟通国际课程开设事宜,包括确定授课意向时间、授课内容,明确所开设国际课程适合的学生层次(包括专业、年级)、必要的先修课程等信息,以提高授课科学性,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
并请国际课程负责老师登录新版教学管理系统,于截止日期前填写线上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
国际教师来我校授课须遵守《国际教师工作规范》(附件3),线上课程使用规定的上课软件(VooV Meeting),课程负责老师应当在课程申请时予以传达,同时提供国际教师申请材料(附件4)方便国际教师和课程负责老师在准备申请材料使用(如与新版教学管理系统有出入,请以系统为准)。
开课单位应组织专业教师组成评议委员会进行一级审核,从课程政治导向、教师开课资质、课程内容专业性、开设必要性等方面对拟申报国际课程进行评议,于截止日期前完成一级审核并填写《国际课程审核记录表》,同时上传至新版教学管理系统。
教务处根据学校整体政策要求和各单位开课情况,组织有关评委对申报课程进行二级审核,并在新版教学管理系统上将审核结果向开课单位反馈,确定最终计划开设的国际课程列表。
各开课单位应当对国际课程的整个教学过程严格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监督。
四、经费申请
学校为每门国际课程提供4万元课程经费。国际课程经费可以用于支付国际教师的课时费、往来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教学助手费等。
经院校二级审核确定开设的国际课程,开课单位组织课程负责老师根据一课一报的原则进行申报,具体内容将后续通知。
五、校内教师国际课程
校内教师取得国际课程开设资格后,可在春、秋季学期开课,每学期以一门次为限,一学年内至少安排一门次国际课程。排课、选课、调停课等事宜与校内其他课程相同,以教务科核发的本科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为准。
请已取得国际课程授课资质的校内教师开设课程,按照“二、申请时间及方式”登录新版教学管理系统进行“校内教师-复开申请/历史课程复开申请”。
六、其他
我校本科生通过教学管理系统直接选课;在课程选课有余量的情况下,研究生也可以选课修读,但应当通过课程开课单位报名,由开课单位将修读学生的信息统一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结课后,由教务处出具成绩单和学分证明。
线上授课的国际课程,选课学生统一在昌平校区教室上课。
若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教务处交流培养科。
联系方式:010-58909686;gjkc@cupl.edu.cn
教务处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国际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国际课程教学管理系统申请指南
附件3:国际课程国际教师工作规范
附件4:国际课程申请材料
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