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根据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总体部署,永春警方持续发力,严厉查处编造传播虚假网络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目前,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编造网络谣言共13人,其中行政处罚4人,批评教育9人。现公布典型案例3起。
案例一
2024年1月,网民施某为博人眼球,利用视频剪辑软件编造生成省内某地因地震导致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等虚假视频,并通过某短视频平台传播。目前,永春警方已对施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3月,网民王某在某聊天软件的群聊中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言论。目前,永春警方已对王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4月,网民黄某将一女子私人照片、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并配有大量不实且带有侮辱性文字,对该女子个人名誉、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目前,永春警方已对黄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南安公安提醒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发布、传播谣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永春网安大队
泉州网警
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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