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变道
压中心线通行
对向司机明明有正常通过的空间
却还是撞上了变道车辆的后方
这到底是意外
还是人为
上虞公安交警查获的
这起“碰瓷”案件
案件回顾
2024年10月16日下午,龚女士驾驶车辆行驶至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南阳桥路时,因避让右侧停车位车辆,压线通行时,被对向一辆白色交汇车辆刮擦,双方遂报警。在事故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白色轿车明明有正常通过的空间,却还是撞上了龚女士车辆后方。
带着心中的疑问,民警对当事驾驶人范某进行询问,发现其为一名专职网约车司机,在交流中,范某虽表示自己是正常行驶,但神情可疑。为了不遗漏真相,交警部门将案件移交经侦部门……
经过经侦民警的审查,范某最终承认因前期事故中发现保险有理赔返点,为了谋取私利,故意制作事故,想骗取保险理赔金和车辆停运损失的违法事实。
最终,范某因保险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处罚款,且自行赔偿对方车辆车损费用2000余元。
释义:
所谓“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如何预防碰瓷?
已经遇到碰瓷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