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检出34批不合格食品,其中,有24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15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5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北碚区合一家生活超市销售的番木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璧山区旭易购百货超市销售的面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足区爱尚优选生活超市销售的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同心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涪陵区华联生鲜超市销售的小苔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友家乐百货超市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发兴街158号附1号农贸市场1号门市李正富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北区福万家便利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吴滩镇浩林食品经营超市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和胜昌超市销售的螺丝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嘉邻百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辣丁,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家鸿食品超市销售的沃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南滨宜乐民生活超市销售的老生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忠县果然鲜水果店销售的苹果蕉(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天星大道分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 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辣椒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9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9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垫江县小兰鲜面店加工自制的抄手皮(生湿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熹熹歪歪果品店销售的杨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县孙氏商贸有限公司心连心超市临江店销售的香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彭水县佳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两江广场店加工自制的牛奶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铜梁区胡建康副食店加工自制的卤猪头肉,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百安坝杞麓湖食品店销售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两江新区永惠食品超市销售的山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隆区佳菊蛋糕经营部加工自制的紫薯饼(糕点),苋菜红、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果之农生活超市销售的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毒性较低,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生湿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生湿面制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使用,以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 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和水果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水溶性非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亮蓝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亮蓝。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
图片来源:创客贴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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