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
预通知
尊敬的____先生/女士:
您好!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将举办2024年年会。鉴于您在社会法学研究领域的贡献,我们诚挚邀请您莅临本届年会。现将年会具体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协办单位: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二、议题
主题:中国式现代化与社会法的新发展;
说明:以《新三中全会决定》相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为依据
1、共同富裕与社会法理论构建和完善
2、劳动法的法典化
3、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
4、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社会法保障
5、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保障
6、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的法律保障
7、人口老龄化对社会法的挑战及应对
8、其他社会法论题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12月28-29日(27日报到),会期一天半
(二)会议地点:上海政法学院上合基地(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四、论文提交与参会
1、年会征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来稿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zgshfnh2024@163.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2024年会+作者姓名+论文名称”。逾期不便于接收。
2、征文要求:文章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实践,坚持正确的学术价值取向。作者需保证论文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并文责自负。
3、论文格式要求:
(1)文章格式(包括注释)符合《中国法学》杂志的规范要求。
(2)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2024社会法年会”字样,在论文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页脚注标明作者简介。简介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4、由于会议举办地点上合基地接待能力有限,所以本次会议原则上仅限本研究会理事及以上人员参加,理事参加本届年会应提交论文。研究生及其他非理事提交论文后是否邀请参会以2024年12月10日前收到主办方发出的“参会确认函”电子邮件为准。本届年会将根据提交论文与主题、分议题的契合度和质量,确定大会和分组研讨发言人。
五、青年优秀论文评奖
为鼓励和扶持青年社会法学者成长,本届年会将继续组织“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青年优秀论文”评奖,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参评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学者,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请围绕本届年会主题、分议题撰写,独立署名,篇幅不限;
3、参评论文限定为未发表的论文;
4、提交参评论文时请在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字样,在邮件正文注明身份证号码(并提交身份证扫描件,可加水印)。电子邮件主题和参评论文附件名称请一律以“参评青年优秀论文+姓名+论文题目”标注。
5、参评青年优秀论文奖的投稿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7时,逾期发送不予参评。
六、参会费用
本届年会收取参会者会务费每人500元,其中研究生每人200元,由会议主办方开具会务费发票。
住宿标准:双人间/大床房:340元(每间每天,含早餐)
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参会者本人自理。
七、住宿安排
上海政法学院上合基地
八、承办单位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王倩(教授)13681662895
孟现玉(讲师)15225166663
刘洁(讲师)17621068771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
2024年11月8日
关于开展中国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与选拔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请2025年大连理工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通知
第十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拟获奖论文终评结果公示,投稿1930篇
第十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拟获奖论文终评结果公示,投稿2999篇
关于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公示
北京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关于公布《中国应用法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执源治理研究”征文评选结果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