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严厉打击乱倒污水行为

民生   2024-11-19 19:54   广西  

沿街雨水管沟、井口对城市防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些市民和商家向雨水箅子乱倒污水的行为,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极易造成堵塞,排水不畅,危及城市防汛安全。为维护市容环境整洁,防治水污染和排水管网堵塞,上思县住建局严厉查处乱倒污水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4年10月25日,江某某在上思县思阳镇民政路将夜宵摊经营产生的污水倒入雨水箅子,该行为违反了《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思县住建局给予当事人江某某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11月15日,黎某某在上思县思阳镇环城东路将污水倒入雨水箅子,该行为违反了《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思县住建局给予当事人黎某某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禁止下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口香糖残渣、瓜果皮核、纸屑、饮料罐(瓶)、食品包装物和烟蒂等废弃物;
(三)乱倒生活垃圾、污水,乱扔动物尸体;
(四)从建(构)筑物或者车辆上向外泼撤液体、抛掷废弃物;
(五)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在街道、广场屠宰家禽家畜,加工肉类或者水产品;
(七)其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或者实施其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乱倒生活垃圾、污水,乱扔动物尸体,或者从建(构)筑物、车辆上向外泼撤液体、抛掷废弃物,或者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街道、广场屠宰家禽家畜,加工肉类或者水产品的,责令立即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 上思县住建局

编辑| 凌文芳

校对| 伍星海

审核| 黄宝思

监制| 韦世仙

出品| 上思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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