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河口市委第四巡察组向
红梅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7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红梅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10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红梅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方硕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巡察组组长王凤岐在反馈时指出,总的来看,红梅镇党委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聚焦党的建设、聚焦产业发展、聚焦民生改善,强化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农业农村重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历次全会精神有欠缺,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落而不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欠缺,社会稳定和隐性债务有风险。形式主义仍然存在。主动担当意识不够,为民服务意识不强。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集体资产处置脱离监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抓得不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选人用人、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
王凤岐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牢肩负责任;二是增强宗旨意识,加强廉政建设;三是加强组织建设,严守政治规矩;四是对标问题整改,强化建章立制。
方硕表示,市委第四巡察组全面客观指出红梅镇党委存在的问题,切实中肯提出整改意见。红梅镇党委将认真领会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反思和改进工作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提升整改力度,对查摆出的问题深查细照、深挖细剖、细化任务、实化举措,夯实工作作风,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落到实处。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增强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增强整改工作的时效性;三是压紧责任、狠抓落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成果转化。
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红梅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等有关人员出席会议。
初审:曲博琳
复审:于 越
终审:周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