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发布情况通报称:
经核实,方某为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2021级本科生,于2021—2022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被认定为资助对象,2022—2023学年因经济困难有所缓解未申请资助对象资格,资助的认定流程和申请材料符合《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今年以来,该生有多次出行各地的情况,其中旅游3次。经学院研究,认为该生存在《办法》规定的不合理消费行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取消其受资助资格。目前,学生本人已经认识到错误,接受处理结果,并做了书面检查。
通报全文如下:
网友发布的信息显示,疑似该学生朋友圈从1月开始连发多地旅游打卡的照片,其中既有昆明、丽江、三亚、苏州、重庆、四川、厦门、泉州、新疆、上海、青岛、烟台等国内城市,也有韩国、日本等国家。网友质疑:“让这种一年去20多个地方旅游的人拿助学金,对得起每一个纳税人的钱吗?”据媒体报道,11月22日,有知情人在浙江大学校内论坛发布疑似该贫困生方同学的澄清内容:“费用多出自勤工俭学和奖学金,我这个阶段没有权利去追求更进一步的生活体验。”据悉,自述文章中还进行了检讨道歉,文中称:“首先非常抱歉,做了一个不好的案例,向大家检讨。本人家庭条件差,但因自己如今依靠勤工助学和奖学金获得了一定的报酬,有能力支付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此外还有一定的结余,于是我产生了错误的认识,我以为我可以依靠这一笔钱去充实自我,去看看以前我没有能力、我家庭不能支撑我去到的地方看看。”“我以为我有这个权利去追求更好的生活,我没有意识到这一部分钱中也有的是来自国家和社会爱心人士的资助。我在这里诚挚向各位道歉。在之后有能力了,我也会尽更大的努力去回报社会。”来源:南方网综合“浙大传媒国际”微信公众号、极目新闻、海报新闻校对:陈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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