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个实习生问,你们办案之余会聊些什么。回答也很简单,没有办案之余,有也没得聊。
很多年前在隔壁公司时,我的师父就是一个经常喜欢一个人对着窗户发呆的人,别人跟他说话也就习惯的简单敷衍几句然后继续想自己的事情。可如果到了科室案件会议,又能神奇的由惜字如金丝滑切换到连绵不绝模式,非要把自己的观点印刻在别人脑中才算罢休。即使会议结束,第二天食堂见面可能还要拉着你再补上几个观点才能安心吃饭。
后来发现院里这样性格人还远不止一个,以至于院里的年轻人背后将之描述为闷罐型人格,平时闷着,一旦打开又不容易关上。
谁曾想苍天饶过谁。随着慢慢的案子越办越多才发现自己竟然也会如此,这样的习惯会蔓延传染,而那些看上去对着窗子的目光呆滞并不是简单的发呆,一定是对某个案子的理解出现疙瘩,需要反复的梳理和求证。所以,如果有一天当你跟某个刑检人说话,突然他脸色一沉定在那里,不必担心,原因只会有两种。要么是颈椎、腰椎运行不畅,要么就是某个案件运行不畅。
对办案人而言,最下饭的菜是疑难复杂案件。
食堂吃饭,常见的台词脚本和流程基本都很固定。从某个人最开始的嫌弃几句饭菜不香没有胃口,再到另外一个从专业角度对盘子里的小动物做尸检、分析死亡时间,最后很自然的过度到集体讨论某人提出的有疑问的案件。别人吃饭用嘴,我们吃饭用脑,甚至还有人要临时回去翻阅法条。
全场唯一不满的就是远处拿着抹布等着收盘子刷碗的大厨,他甚至一度怀疑这是不是对他做饭水平对抗嘲讽的一种方式。
读研时,法学院有个老师语重心长的跟我们说,读法律的人慢慢的会养成很多臭毛病,比如爱争论抬杠,一眼法学院,半数皆杠精。所以同学们今后千万不要钻牛角尖,学术要有大局观,讨论案件更要理性争执,心态平和。老师说的很坦诚,我们听得很认真。只是,后来这位老师很长时间都没给我们上课,原因是他跟法学院副院长讨论专业问题,争论太激烈气住了院。
相对于食堂,办案人的案件讨论会才是最激烈的战场。老话说赌场无父子,实际轮到办案人的案件讨论也差不太多,哪管那么多其他。只要是自己想好,有理有据,就一定会坚持自己的观点。
最后,可以嘴上说不过别人,但脸上一定挂着不服。
只是如果抛离了案子,大家似乎也没什么可聊,毕竟平时满脑子都是曾经的案子和即将成为曾经的案子,而那些曾经的喜好只能成为曾经。做为一个二十多年的球迷和军迷,我曾试图转换一下话题在饭桌上说说内德维德或是勒克莱尔,结果一闷头吃饭的大姐提问这是什么商品属于哪一类注册商标。
因为只聊案子不聊其他,所以感情一般,因此遇到案子时不要迷信关系,把心思用在法律和诉讼上。不要总想着打听案情或是找关系,就办案人而言对于过问案件的行为是极为反感和敏感的。
当你提出是否认识xx时,多半给你的回答是:“认识,但有仇”。
▼林深时见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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