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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投行研究报告
钟睒睒炮轰张一鸣要求道歉成为这几天的热点,作为最早和今日头条相互起诉的当事人,很多人问我有什么看法,本来不想说是什么,因为当时我和头条相互起诉后,从多个渠道传来的张一鸣的表态还是比较客观的,所以后来我们全面和解了。看到昨天晚上钟睒睒朋友圈更新了“我以我血荐轩辕 十年生死度身外”的表态,深感事态严重,所以还是说几句吧。
钟睒睒出生于1954是长辈,张一鸣出生于1983年已经是四十不惑,我在他们2个中间,无论是因为自己的平台和算法伤害了对方,还是纯粹出于对长辈对长辈企业家的尊重,张一鸣道个歉吧,很多人说这样对首富来说很丢脸,但我觉得不丢脸啊,都是为了中国企业家在更好的平台上为国家和公众服务。我劝一鸣重抖擞,给老钟道歉不丢脸,年轻人给长辈道歉有什么丢脸的。
其实,钟睒睒碰到的算法和平台作恶也是我碰到的,最近我在起诉小米相关案大V们泄露本人个人信息案中抖音平台也是这样做的,对于起诉,在法院的调查中,抖音表示只承担提供对方注册信息和删除内容(已提供,已删除,然后我撤诉讼了,各位看客等待进一步刑事和民事故事)。
钟睒睒碰到的算法和平台攻击,当然更是铺天盖地的,在抖音上有人将钟睒睒的头像P到了影视剧中汉奸的身上。头条上的攻击性话题明显还是头条推动的,比如头条上甚至现在还有“农夫山泉如果破产你会支持吗”的主动性话题,围观的人有5万人,而参与话题的人能够获得头条的“流量扶持”奖励。
头条主动策划的攻击性话题
也就是说,抖音和头条平台可以不为用户的谣言负责,甚至可以给予谣言更大流量奖励,甚至可以奖赏谣言制造者。平台到底是首先应该追求真实和善良,还是首先追逐流量和利益?这本质上是不是流量霸凌和操控舆论?
这是钟睒睒忍不住喊话张一鸣的原因!借这个机会,张一鸣是不是应该对算法作一个表态,给老钟道个歉,顺便也给我道个歉呢。
我起诉抖音的纪录
抖音等平台最多只提供侵权人的注册信息删除不良内容这是所谓的避风港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也就是说,当你被侵权后,你必须自己去平台投诉对方才可能处置,人家也可以不处置,这时候你只能通过法院起诉,平台也只提供发文者注册信息,你自己去法院起诉。这样就又一个巨长的流程,比如我其实小米相关案的大V的流程已经2年多了,现在还在继续中。
问题是如果你去吃饭,吃到一只苍蝇,饭馆天经地义都会负责,起码给你免费。那平台是否也该为它上面的谣言负责?
流量就是它的商业产品。如果流量有害,伤害到了无辜的人,平台是否应该负责,应该道歉?
避风港原则是否被滥用?是否应该被重新定义?
昨天我们后天一个粉丝留言很有启发,他说:
想到了一件陈年往事,当年的快播创始人王欣犯罪案。王欣当时抗辩说自己只是发明了快播这样一个传播视频的工具(及技术),技术是无罪的,因而他自己也是无罪的;但是法院认为,王欣对于快播用来传播淫秽视频是知情的,并且利用快播传送淫秽视频来谋取利益,符合传播淫秽物品谋利罪的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避风港应该并不是规避平台责任的规则,我的理解是,假如只是个案,平台可以采用避风港原则,但假如是系统性攻击,平台属于应该知晓这是算法被利用作恶,那么如果平台不采取措施,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这里我站老钟,头条应该尽快采取措施删除丑化老钟的各种谣言文字和视频。
流量是头条和抖音的生命,通过避风港原则的滥用加上算法优势,循环推动了流量。
在避风港原则里,抖音和头条平台可以把责任推给用户,你觉得文章有攻击性,你可以投诉,但抖音和头条不一定采纳。
然后你不服,你可以起诉用户和抖音头条,你可以去保案,但无论你多厉害,取证和起诉的周期漫长,并且即使成功了也不会有什么惊天动的处罚,这样,最后真的出了事,坐牢判刑的是用户,收钱盈利的是平台。
比如我在起诉小米相关的相关攻击案中,最后的结果是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方法给我道歉。
被法院强制执行道歉
算法推荐是头条和抖音的核心。这个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你看过什么就给你打个标签然后类似的内容都推给你,比如前段时间我看了几个侵权诉讼案例,然后刷来刷去就是各种律师。我80的老母亲有一次电话,我问在干什么,在刷抖音,抖音视频对于无聊的老年人来说,各种搞笑的东西是很能让老年人快乐的。
但抖音和头条的目的当然不是让用户快乐,而是通过巨大的流量通过公告等盈利。所以平台以流量为第一追求没什么错,但算法没有价值观,不管你是谣言还是攻击,为了流量,算法不惜用科技手段,利用人性的弱点,通过金钱诱惑,让更多人加入到谣言狂欢之中。用科技和流量霸权作恶,成为一种舆论操控?农夫山泉和钟睒睒的遭遇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开始是有人有意无意地发现只要是说农夫山泉和钟睒睒坏话的内容就自带流量,平台会推送,然后就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流量狂欢,完全不顾当事人被攻击的痛苦。而平台呢,就用避风港原则把自己保护得好好的。
算法作恶案例:“西安爆炸”假消息,日均7000篇
今年1月,一条“西安爆炸”的头条号假新闻出现流量异常,进入警方视线。发布消息的账号归属于江西南昌的一家“MCN机构”。
按照头条号分账比例和分账方式,即“通过关注阅读的方式,阅读量比如说达到1万,它就是系数1,然后再乘以关注、转发、评论,再乘以一个1.5的系数,最终生成平台支付给他的报酬。同时如果有广告收入的话,另行支付。”
警方估算出的单篇文章平均收益为1.43元,“他平均每天通过AI工具发布的是4000到7000条信息,最高的一条收入是700元。经初步的估算,每天的收入在1万元以上。”
可见按照平台的分账规则,内容数量越大,才有可能产出爆款,从而搏得更高的收益。
实际上,对于平台算法可能作恶有关方面早就有政策指导,《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早就颁布,抖音和头条的算法也是备案过的算法。
但这种描述性的备案其实等于没说,因为管理规定的第一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头条和抖音就做不好,当时我第一次被头条起诉就是我说了他的色情内容。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操纵用户账号或者虚假点赞、评论、转发,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或者检索结果排序、控制热搜或者精选等干预信息呈现,实施影响网络舆论或者规避监督管理行为。”事实上,不可否认,头条和抖音已经变成一种能够控制左右舆论的工具,不仅仅是攻击,最近的股市被人称抖音行情,就是各种违法的舆论推荐,制造了抖音牛市。
所以,借现在钟睒睒提出问题,要张一鸣道歉的机会,抖音和头条是否真正公开算法,让公众走出信息茧房?或者至少让公众知晓自己身处茧房?让算法向善?还是算法向利?是一个问题!也是头条抖音向公众交代的一个机遇。
抖音个性化推送算法主要是基于用户历史的点击、时长、点赞、评论、分享、转发、不喜欢等行为数据,通过深度学习技术框架建立模型,预估用户对某个内容产生互动的概率,针对预估内容使用排序、打散、干预等机制和策略后,再向用户进行推荐。
用户行为参考<用户,内容,互动>三个维度作为样本进入机器学习模型里训练,训练的结果用于更新用户模型和推荐新的内容。
为了避免“信息茧房”问题的出现,抖音个性化推荐算法专门设计了“兴趣探索”机制。一方面每次推荐都会选择用户过去不常观看的内容类目进行一定比例的推荐。另一方面每次获取推荐内容的过程中会特别增加一条随机内容来保障用户可见内容的多样性。
诚然,在社交媒体时代, 平台的问题,平台的治理是世界性难题。当初马斯克因为非死不可和推特掌控了舆论而花费400亿美元购买了推特变成现在的X,X帮助马斯克和特朗普胜利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如果平台以流量为唯一指标,那么每个人都不会是安全,社会也不会是安全的,谁都可能成为算法苦主,谁都可能被平台献祭成流量,成为平台换取利润的牺牲品。在西安爆炸的案例中,社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如果没有警方介入,完全没有人会知道头条的算法是如何被犯罪分子利用的。而农夫山泉和钟睒睒的这个案例中,由于涉及到的账号更多,如果没有头条主动的配合和清楚,几乎无法弄清楚其中的利益,而唯一能够清楚的就是头条和抖音获得了巨大的流量和利益。
这样的算法和平台是很可怕的,试想假如老钟和马斯克一样发狠也搞一个头条抖音这样的平台,然后推送张一鸣的各种谣言会是怎么样的结果,张一鸣和头条系如果不再反思算法的社会责任,那么最后自己也可能是受害者,也会成为算法的的苦主。
除了平算法,钟睒睒还谈了拼多多的问题,对此,这里不多说了,同意著名评论员盘和林老师的朋友圈。其他对于算法和拼多多的观点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