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一江水 共护一方人

政务   2024-11-13 14:01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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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08日 《楚天都市报》

A06版:关注


同饮一江水 共护一方人

检察建议书擦亮武汉生态名片



11月6日清晨6时,在紫阳湖畔,微风拂面,一群耄耋老人打着太极拳正在晨练。


就在2024年1月,紫阳湖公园迎来了一次重焕生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辖区的相关部门对污染后的紫阳湖进行了一次综合治理,使得紫阳湖的水质较之于以往有了巨大改善。


在武昌长江段和辖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中,武昌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摸索出来一套“武昌经验”。今年以来,武昌区检察院已办理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案件37件,发出检察建议25份。



认购碳中和林

守护青山绿水


紫阳湖古称滋阳湖,为明清武昌古城遗存湖泊。


2023年年底,一家正在紫阳湖周边施工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未及时发现施工管爆管,导致大量污水流入紫阳湖内。一时间,紫阳湖的湖水也变得浑浊。得到线索后的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立刻联系上了武昌区检察院。两家单位决定共同妥善处理此次水污染事件。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在进行湖泊修复期间,对湖泊服务性功能的损失未得到相对应的补偿。”承办检察官熊珊说。2024年1月,武昌区检察院向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书明确提出“环境有价,损失担责”,建议其加强对案件跟踪,推动修复工作以及对案涉企业的释法说理。


在两家单位的指导下,涉事企业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主动提出购买了1.5万元的碳中和林,最大限度地减小此次水污染事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从2024年1月至今,武昌区检察院已办理水生态环境领域涉碳案件2件,引导当事人自愿购买碳中和林3.5万元。


武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明(左)与检察官付静(右)在长江边巡视


武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明告诉记者,这次事件之所以两家单位能够反应迅速,将损失降到最小,得益于2022年2月,武昌区检察院和武昌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签订《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主要任务,强化沟通协作,更好发挥公益诉讼在河湖生态保护中的作用。


群策群力形成合力

保护长江历史文化


“长江之歌,法韵和之。江城文脉,吾辈护之。”随着长江水位走低,位于武昌江滩的徐家棚火车轮渡旧址纪念园内的栈桥和粤汉铁路铁轨遗迹露出水面。这是近日在长江武昌段走访的青年检察官付静看到的景象。


粤汉铁路始建于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直到1936年才全线通车,前后经历36年。粤汉铁路于2019年4月被列入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发布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


2022年9月,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桥工段的工作人员发现一段长约1.3米,印有“部定八十五磅轨制 汉阳铁厂造 民国二年九月”的铁轨遭到盗割。经公安机关调查得知,原来是附近的一家企业在新建博物馆时,将铁轨盗割。


武昌区检察院介入之后,针对粤汉铁路曾用铁轨被盗割的情形,公益诉讼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办理全过程,向主管单位详细阐释了粤汉铁路作为长江流域的重要文化遗产资源,非法盗割遗址对粤汉铁路码头的完整性和原始性造成了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并向其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大对长江流域工业遗存的保护和宣传力度。


2024年7月,武昌区检察院制定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对长江历史文化保护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移送、常见安全问题类型、规范案件流程、用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强化科技赋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今后,我们在办理公益诉讼时,将会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专家学者等参与案件办理和回访工作,并形成一个定制。”武昌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慧表示,此举也有利于凝聚起长江流域文化保护共识。




来源丨《楚天都市报

记者丨邱睦

摄影丨肖颢

通讯员丨田第潘

编辑丨韦哲

审核丨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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