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政务   2024-11-20 18:32   西藏  

昂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规范应急管理部门行使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转发给你们,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知晓。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同时废止。

《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原文



昂仁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终审:普琼

复审:白珍

初审:何军 白玛央宗

编辑:来梦娜

来源:昂仁县应急管理局

投稿邮箱:angrenxian@wxrkz.gov.cn
更多精彩内容
请下载珠峰云APP

关注“昂仁融媒“视听昂仁

昂仁发布
发布昂仁县政务新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