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赵美华和二婚老伴,结婚16年。老伴生前立下遗嘱,房子她可以住到百年后。可老伴刚过世半个月,继子却声称房子是自己的,遗嘱是假的!还拿出6万8千元的购买收据。这份遗嘱到底是真的吗?
19年前,赵美华从农村来到湘潭市向家做保姆,3年后,嫁给了退休的老伴。可去年的大年三十,老伴却突然与世长辞,让如今70岁的她悲痛欲绝。更让她伤心的是,老伴刚走半个月,继子便要求自己从家里搬走,她只能搬到儿子家居住。
老人拿出遗嘱说,现在锁换了门也换了,还搞了装修。他(继子)有一套房,没住在里面,他只是到这个屋煮点饭吃。房子一直空着的,就是不想让我住。这个遗嘱写了,我的儿子儿媳要养后母的老,要让我住到房子里面去到老。
早在前两年,老伴就立下遗嘱,百年后房子仍留给赵美华居住。连她的养老事宜,也都由继子负责。
老人对继子说,我要住到我房子里去,不想到处去住,我要有一个真正住的地方。继子却说,我的意思都跟她子女讲过,要她搬家,已经了结了。这个房子是原来我父母在世的时候,我拿我的工资买给我父母的,可以去调查她的儿子。
继子表示,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在父亲名下,他并没有赶过继母。他之前已与继母协商达成一致,继母才会主动搬出去。见此情形,赵美华拿出老伴的遗嘱,声称完全是按老伴意思,希望继子不要做得太绝情。
记者问他,奶奶的这份遗嘱是怎么回事?继子看了下遗嘱说,这些是什么字是我父亲什么时候写的?有的字迹是真的,但他签过字没有?赵美华大声说,就是他写的,我根本不会写,这是份底稿。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赶继母出门,继子又拿出关键证据。收条上清楚地写着,继母三个儿子的名字。继子坦言,早在父亲去世之初,自己就跟继母达成协议,继母所拥有的那部分房产,归自己所有,再补偿继母68000元。
老人说,没说房子的问题,我不管儿子还是儿媳签名没有?就看法律上,我可以住进去不?我嫁到他们家了,现在这个儿子那住一下,那个儿子那住一下,我心里真的不好受。当时我就不同意不回去,他就催我回去,让我儿子也催我。
赵美华声称,这6万8千元是老伴留给自己的遗产,是继子偷梁换柱。谎称这笔钱是房产补偿款,真实目的就是想赶自己霸占房子。这时,继子将记者单独拉到一旁。
私下他告诉记者,房子有80多平,市价只有3000多元一平,是二手房,算下来值25万左右。她该继承的那部分只有八分之一,也就两三万,给她6万8包括了每个月的赡养费。当时算过账,房子和每个月赡养费应该多少?
对于这收条为何没涉及到房产相关事宜,继子解释道,当初签收条时,与继母的三个儿子达成了相关口头约定。这笔钱不仅包括父亲留给继母的遗产,也包含了购买继母的那部分房产。只是为了情面考虑,没把房产这一项写进收条,那么这份遗嘱到底有效吗?
律师指出,赵美华和老伴的三个子女,都是遗产继承人,继承权仅八分之一。继子提供的收条,仅能证明确实支付过68000元给赵美华。但对房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赵美华仍然对这套房子享有居住权。
原来今年70岁的赵美华,来自农村,比老伴小11岁。老伴是湘潭市退休职工,条件不错。1998年,老伴的前妻去世后,她便来到了城里给老伴做保姆。3年后,为了感谢赵美华的精心伺候,老伴和她领证结婚。16年来,继子和继母关系很融洽。
可父亲刚去世,继子正忙着料理丧事,继母赵美华不仅没出钱和帮忙打理丧葬事宜。反而还从家里开始倒腾东西去儿子家,连米和油及电饭煲一类的都不放过,这让继子十分伤心。父亲的丧葬费今年才下来,一共4万多。
他作为唯一的儿子,操办父亲后事掏出10多万。就是这笔4万多的丧葬费,赵美华也想让继子交给自己。那么,继子和继母会冰释前嫌吗?
其实赵美华想住进那套房子,还有个原因,那套房子虽然是单位福利房,购买了30多年,但是已被继子装修过了。而她目前住在二儿子家,房子不但在7楼,而且更破旧,算是只能等着拆迁的房子了。
很明显,属于向家的房子交通和生活便利些。她直言,自己是个传统的农村女性,在当地有“孝子不养过堂母”的说法。自己到向家19年,从没有帮儿子照顾过孙子,因此也不好意思要求儿子赡养自己。
她的大儿子表示,三兄弟并没有想过不赡养母亲,也不希望母亲再和向家继子起纠葛。最终经调解,赵美华同意了不去和继子争房子,她提出让继子给自己补办生日,并给自己3800元红包。
这一次,继子爽快给了继母3个红包,并祝她生日快乐,还表示以后也会常去探望她。
19年来,老人的陪伴和付出得到了认可,今后她的身边也会多一份孝心。再婚夫妻如果婚前写下协议,婚后立好遗嘱,不仅可以使夫妻双方坦承相待,也可以在以后,减少不必要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