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进驻县生态环境局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时事   2024-11-27 13:04   青海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州县有关会议精神及巡视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规定,1126日,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召开进驻县生态环境局动员部署会议,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保保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宣读了《关于对县生态环境局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工作的方案》,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叶万玉向巡察组汇报2021年以来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保保指出,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抓手,对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重大意义,县生态环境局党支部要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将巡察工作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强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契机,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

      保保强调,县生态环境局党支部及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决策部署。作为县政府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生态修复、环境监测等重要工作,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妥善安排、全力配合,把本轮巡察作为一次难得的“政治洗礼”,主动接受“政治体检”,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呈现新局面。要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县委巡察工作方针。巡察工作不同于业务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党内监督,严格按照巡察组各项工作要求,突出“四个聚焦”,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切实为巡察组开展巡察检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保证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要抓实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有问题不整改是对党不忠诚”的观念,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巡察工作、日常工作全过程,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通盘打算、全面整改,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叶万玉代表全局干部职工做表态: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必须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此次巡察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期间各项工作。二是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支持配合巡察,全力做好巡察组期间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畅通巡察组与干部群众接触的渠道,为巡察组列席会议、开展谈话、查阅资料、专项检查、受理信访等工作提供一切便利,确保巡察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一定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立行立改,并把整改工作置于巡察组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动真碰硬,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内容来源:县委第一巡察组

编辑一审:索南周吉

校对二审:更桑措毛       

审核三审:张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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