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发布了《“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要求气瓶制造单位严格执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产品标准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确保新出厂气瓶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进一步加强气瓶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气瓶使用安全
查了一下气瓶有关规定,现在标准规定得不太一样,一一列举出来,供大家参考。
1、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已废止,仍可参考)第四十五条: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三章规定(由火灾危险性推算):
(1)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³(相当于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³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
(2)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m³(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3、根据AQT7009《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4.2.27.4.3,
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是,必须设置二级气瓶库。
4、根据中石油天然气集团标准QSY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4.6
(1)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³(相当于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气瓶5瓶); (2)乙炔气的存储量超过30M³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 (3)乙炔气的存储量超过240M³(相当于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五、由于《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已经作废了,本着从严管理的原则,所以目前比较认可的是:如果你们公司没有修建气瓶库,那么使用乙炔的现场存储量不要超过5瓶。
六、气瓶的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应分开存放,并设置防倾倒措施。注意,可燃气体气瓶和助燃气体气瓶不允许同库存放。
为什么要对气瓶储存量进行限制,看下面这个就知道了!
▲上百个气瓶连续爆炸
二、气瓶的安全距离到底是几米?
三、气瓶应该多久检验一次?
四、乙炔瓶储存、使用时为什么必须直立?
乙炔气瓶不能放倒的原因有以下四点:
原因4:使用时乙炔瓶瓶阀上装有减压器、阻火器、连接有胶管,因卧放易滚动,滚动时易损坏减压器、阻火器或拉脱胶管,造成乙炔气向外泄放,导致燃烧爆炸。
综上所述,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
六、氧气、乙炔瓶为什么要分开存放 ?
八、为何乙炔瓶、氧气瓶中一定要留有余压?
九、为什么氧气瓶特别是瓶口不能沾染或接触油脂类物质?
十、气瓶为什么要戴瓶帽?
瓶颈或瓶阀断裂的后果:当氧气瓶阀折断时,瓶内150公斤/平方厘米的高压气体,造成瓶内的高压气体失去控制,使高压的气体喷出,其反作用力使气瓶向反方向猛冲,能使机器设备、建筑物受到损坏,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当乙炔气瓶阀折断时,易燃气体冲出,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气,遇到明火发生爆炸。瓶内高速喷出的气体将由气瓶内气体的性质决定而带来更加严重的二次事故(如火灾、爆炸、中毒等)。如瓶内充装是可燃气体,由于高速喷射的激烈摩擦而产生的静电或遇其他火源便可引起燃烧爆炸。
为了消除上述的危险性,所以要求制瓶单位在钢瓶出厂时都要配有安全帽。用气时把安全帽旋下放到固定地点,用毕后及时把瓶帽戴上旋紧,切勿乱扔。在搬运装卸时切忌忘戴安全帽。
其他相关问题。。。
答:氧气瓶是高压容器,如果不小心掉下来,容易爆炸。如果大批量运输,有专用的盛装氧气瓶的集装格,适合多瓶的一次性运输、装卸等。
答:乙炔气瓶的爆炸起因,主要是由于温度和压力急剧上升,乙炔发生分解而引起的。
乙炔分解的特点:如果发生回火之后,瓶壁温度上升(从瓶顶开始)或从打开的瓶阀逸出带烟的有异常气味气体。说明乙炔已开始分解,若乙炔气瓶受到火焰或辐射热直接作用随时都有乙炔分解的危险。
17、氧气瓶在与电焊同一作业现场使用时下部为什么要绝缘?
18、乙炔瓶为什么不可以放在绝缘体上使用?
19、为什么乙炔瓶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65%?
答:乙炔与铜、银长期接触后,会生成爆炸性的化合物乙炔铜和乙炔银,当受到剧烈震动或温度高达110 ~120℃时,就能引起爆炸。
▼看图识隐患-气瓶篇
▲氧气、乙炔胶管使用同一种颜色胶管,未区分,存放状态下两瓶之间安全距离不足。可造成火灾、容器爆炸事故。
▲氧气瓶、液化罐混装叉车运输,氧气瓶两圈一帽缺失,可能造成容器爆炸事故。
▼气瓶使用要点汇总
氧气瓶 :
1.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1Mpa剩余压力,严防乙炔倒灌引起爆炸。
2.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3.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禁止采用抛、摔及其它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严禁用起重机吊运。
4.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而造成燃烧。
5.冬天,气瓶的减压器和管系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铁器一类的东西猛击气瓶,更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6.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1.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2.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3.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6.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余压。
7.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起重机和手拉葫芦吊装搬运。
1.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电气设备、油脂及其他易燃物品。
2.乙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倒使用,对已卧倒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
3.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4.乙炔瓶放置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大于5m。
6.氧气瓶、乙炔瓶需定置摆放并且划线,使用黄线规格50mm。
危险点
防范类型
预控措施
气瓶直接受热
容器爆炸火灾
1、气瓶避免阳光曝晒,须远离明火或热源。
2、氧气瓶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
3、乙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库房里,必须直立放置;周围设立防火防爆标志,并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不能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严禁用火烘烤。搬运时的温度要保证在40℃以下,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40℃。
5、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装有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宜开启3/4转。
气瓶受剧烈震动或撞击
容器爆炸火灾
1、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防止脆裂爆炸,氧气瓶要有瓶帽和防震圈。
2、禁止敲击和碰撞,气瓶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放气过快产生静电火化
1、氧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0.1~ 0.2Mpa表压余气。
2、乙炔瓶剩余压力应符合:0~15℃时不低于0.1Mpa;15~25℃时不低于0.2Mpa。使用时乙炔工作压力禁止超过0.147Mpa。
气瓶超期未做检验
容器爆炸火灾
1、应按规定每3年定期进行技术检查,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气瓶均不准使用。
2、乙炔瓶的瓶阀,易熔塞等处用肥皂水检验。
3、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气瓶中混入可燃气体
容器爆炸火灾
1、禁止把氧气瓶与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气瓶、可燃物同车运输。
2、严禁滥用气瓶。
氧气瓶粘附油脂
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或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降压器及管路接触。
乙炔气瓶的多孔性填料下沉形成净空间
火灾
乙炔瓶不能受剧烈震动和下墩,以免填料下沉形成空间。
乙炔瓶卧放或大量使用乙炔时丙酮随同流出
容器爆炸火灾
乙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应直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使用已卧放的乙炔瓶,必须直立后静置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氧气乙炔胶管制造质量不符合要求
火灾
1、应使用正式厂家合格产品,胶管应具有足够的抗压强度和阻燃特性。
2、在保存、运输和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保持胶管的清洁和不受损坏。
由于磨损、重压硬伤,腐蚀或保管维护不善致使胶管老化,强度降低或漏气
火灾
新胶管在使用前,必须先把胶管内壁滑石粉吹除干净,防止割、焊炬的通道被堵塞,在使用中避免受外界挤压和机械损伤,不得与酸、碱、油类物质接触,不得将管身折叠。
胶管里形成乙炔与氧气或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
火灾
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得互相混用和代用,不得用氧气吹除乙炔管内的堵塞物,同时应随时检查和消除割、焊炬的漏气或堵塞等缺陷,防止在胶管内形成氧气与乙炔的混合气体。
产生回火
容器爆炸
火灾
气割操作需要巨大的氧气输出量,因此与氧气表高压端连接的气瓶阀门应全打开,以保证提供足够的流量和稳定压力,防止低压表虽已表示工作压力,但使用时压力突然下降,导致发生回火并可能倒燃进入氧气胶管而引起爆炸。
气焊、气割作业烧伤或发生爆炸
容器爆炸
火灾灼伤
1、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及胶带的严密性。
2、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物,不得将点燃的焊炬、割炬作照明。
3、气割时应有防止割件倾倒、坠落的措施。
4、气瓶不得与带电体接触,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
5、乙炔瓶应直立使用,氧、乙炔瓶的最小安全距离为5m。
危险点 | 防范类型 | 预控措施 |
气瓶直接受热 | 容器爆炸火灾 | 1、气瓶避免阳光曝晒,须远离明火或热源。 2、氧气瓶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 3、乙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库房里,必须直立放置;周围设立防火防爆标志,并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不能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严禁用火烘烤。搬运时的温度要保证在40℃以下,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40℃。 5、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装有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宜开启3/4转。 |
气瓶受剧烈震动或撞击 | 容器爆炸火灾 | 1、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防止脆裂爆炸,氧气瓶要有瓶帽和防震圈。 2、禁止敲击和碰撞,气瓶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
放气过快产生静电火化 | 1、氧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0.1~ 0.2Mpa表压余气。 2、乙炔瓶剩余压力应符合:0~15℃时不低于0.1Mpa;15~25℃时不低于0.2Mpa。使用时乙炔工作压力禁止超过0.147Mpa。 | |
气瓶超期未做检验 | 容器爆炸火灾 | 1、应按规定每3年定期进行技术检查,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气瓶均不准使用。 2、乙炔瓶的瓶阀,易熔塞等处用肥皂水检验。 3、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
气瓶中混入可燃气体 | 容器爆炸火灾 | 1、禁止把氧气瓶与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气瓶、可燃物同车运输。 2、严禁滥用气瓶。 |
氧气瓶粘附油脂 | 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或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降压器及管路接触。 | |
乙炔气瓶的多孔性填料下沉形成净空间 | 火灾 | 乙炔瓶不能受剧烈震动和下墩,以免填料下沉形成空间。 |
乙炔瓶卧放或大量使用乙炔时丙酮随同流出 | 容器爆炸火灾 | 乙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应直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使用已卧放的乙炔瓶,必须直立后静置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
氧气乙炔胶管制造质量不符合要求 | 火灾 | 1、应使用正式厂家合格产品,胶管应具有足够的抗压强度和阻燃特性。 2、在保存、运输和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保持胶管的清洁和不受损坏。 |
由于磨损、重压硬伤,腐蚀或保管维护不善致使胶管老化,强度降低或漏气 | 火灾 | 新胶管在使用前,必须先把胶管内壁滑石粉吹除干净,防止割、焊炬的通道被堵塞,在使用中避免受外界挤压和机械损伤,不得与酸、碱、油类物质接触,不得将管身折叠。 |
胶管里形成乙炔与氧气或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 | 火灾 | 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得互相混用和代用,不得用氧气吹除乙炔管内的堵塞物,同时应随时检查和消除割、焊炬的漏气或堵塞等缺陷,防止在胶管内形成氧气与乙炔的混合气体。 |
产生回火 | 容器爆炸 火灾 | 气割操作需要巨大的氧气输出量,因此与氧气表高压端连接的气瓶阀门应全打开,以保证提供足够的流量和稳定压力,防止低压表虽已表示工作压力,但使用时压力突然下降,导致发生回火并可能倒燃进入氧气胶管而引起爆炸。 |
气焊、气割作业烧伤或发生爆炸 | 容器爆炸 火灾灼伤 | 1、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及胶带的严密性。 2、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物,不得将点燃的焊炬、割炬作照明。 3、气割时应有防止割件倾倒、坠落的措施。 4、气瓶不得与带电体接触,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 5、乙炔瓶应直立使用,氧、乙炔瓶的最小安全距离为5m。 |
附件3. “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一)确保气瓶产品质量和可追溯性
气瓶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产品标准和有关文件的要求,保障新出厂气瓶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气瓶制造监督检验机构应加强气瓶制造过程监检,发现燃气气瓶存在未逐只进行水压实验、未逐只设置永久性电子识读标志或无法实现手机扫描查询制造数据信息、未逐只在封头上凹印充装单位标志等违反《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问题时,应暂停监检,及时发出《监检意见通知书》,要求制造单位在暂停监检期间进行整改,并主动召回已经出厂的气瓶,书面报告签发许可证的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否则将对失职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问责。
(二)充装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和报废气瓶去功能化
充装单位新购置的气瓶封头上应凹印有本充装单位的标志,严禁购置和充装翻新“黑气瓶”。对发现的报废气瓶和翻新“黑气瓶”,充装单位应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切割、压扁或爆破等不可修复的方式消除气瓶使用功能,不得在充装单位存放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和翻新“黑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在气瓶充装安全追溯平台上更新去功能化的气瓶数据信息和状态,以及气瓶使用登记证附表《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鼓励充装单位购买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气瓶充装安全责任保险,通过扫描气瓶瓶体上的永久性电子识读标志,在线查询气瓶充装、检验、保险情况等内容。总局今年将在在山东省烟台市等地开展燃气气瓶质量提升、推广充装安全责任保险和延长定期检验周期等燃气气瓶使用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三、整治方式
安全人需要不断进取、学习、深造,这里推荐几个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公众号。希望通过这些公众号让你在管理中更上一层楼!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