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简介
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前身为1947年2月在黑龙江省阿城县正式建院的东北民主联军第五后方医院(1957年7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3医院),其光辉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2月成立的东北抗日联军,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抗美援越、对越自卫反击战等重大战役的战地救护工作。1987年,因百万裁军移交玉林地区行署接管,更名为玉林地区红十字会医院; 1997年玉林撤地设市,医院更名为“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2000年经自治区卫生厅批准增挂“玉林市肿瘤医院”,2004年增挂“玉林市传染病医院”,是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玉林医院。经过70多年的发展,医院现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社区服务与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规模
占地599亩,建筑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约18万平方米,绿地率72%,绿化覆盖率78%,编制床位1490张,开放床位1900张;现有在职职工2009人,卫技人员1851人,高级职称专家450多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8人。
学科建设
设有3个院区、2个门诊部、1个社区服务中心;50个临床科室、56个临床病区、14个医技科室、 42个护理单元。
全国首批“CAAE一级癫痫中心”
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房颤中心、国家心律失常诊疗建设单位
国家规范诊疗质量控制试点单位:肝癌、胃癌、恶性黑色素瘤
国家规范化诊疗质量控制试点(筹建)单位:卵巢癌、脑出血外科
中国食管胃静脉曲张诊治规范基地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
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广西肝胆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玉林分中心
广西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基地
广西临床重点专科3个:妇科、血液内科、病理科(培育)
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培育)学科5个:儿科、感染性疾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肿瘤内科、消化内科
玉林市临床重点专科5个: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肾内科、康复医学科
玉林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2个:普通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玉林市质量控制中心6个:儿科、妇科内镜、血液内科、结核病、放射治疗、感染性疾病
玉林市妇幼健康服务重点学科1个:妇科
玉林市中医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个:中医肿瘤科
玉林市中西医结合传染病、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临床业务
2023年门诊人数67万人次、住院人数7万多人次,手术台数2.2万台。
医疗设备
拥有2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1台放疗模拟定位CT、2台DSA、4台CT、2台核磁共振(1.5T和3.0T各一台)、1台ECT。
岗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意识观、团结同志、艰苦奋斗、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
(三)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事业心强、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根据岗位需求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所应聘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岗位工作。
(七)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
(八)往届临床、医技人员必须具备三级综合医院临床工作经历,紧缺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至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往届应聘人员工作经历间断时间不得超过半年时间。
(九)应聘护理岗位者必须在2025年度或之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未按期通过者医院解除与其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护理岗位主要面向应届毕业生。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岗位需求信息
(一)高层次人才
(二)紧缺专业人才
(三)实用型人才
福利待遇
招聘行程
(一)专场招聘会
(二)校园双选会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专场招聘会和校园招聘会举办时间;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招聘会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提供本人应聘简历(简历材料应包含个人简历信息、毕业证、学位证、在校期间成绩单、推荐表、职称证及相关荣誉证书)
(二)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应聘者按照公告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
(三)面试、考试
1.临床医师
由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现场面试,临床医师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医技、护理人员
采用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试及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临床医师的应聘简历及现场面试表现和医技护理人员考核综合成绩,确定符合我院招聘条件人选,并与应聘者签订相关就业意向协议,签订协议遵循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原则。
(五)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 号)等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体检时请务必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说明特殊情况,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行为导致影响体检结果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年龄、学历、身体条件、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或与本招聘启事要求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禁止参与本院其他招聘活动,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存在的风险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医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单位进行招聘,应聘人员也无需向任何中介机构、单位缴纳中介费用。凡假借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受中介费用的单位或人员,医院将保留追究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应聘人员试图通过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中介费用或任何“好处费”、以期获取“应聘捷径”的,医院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医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平台发布各类通知。
(四)本次招聘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75-2286017。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院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5-228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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