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8时许,市民崔女士骑一辆两轮电动车到益阳市资阳区天成菜市场买菜。几经挑选,崔女士买了一些鲜肉、排骨等菜食,此时,崔女士还想再买点别的菜,提着这些鲜肉、排骨逛起来比较辛苦,于是便将其挂放在电动车上,然后转身又进了菜市场。崔女士刚进去没多久,同样来买菜的沅江男子李某先看到了崔女士挂放在电动车上的鲜肉和排骨,这些正是他所需要买的。见车主不在旁边,鲜肉和排骨唾手可得,李某先动起了邪念。他先是在周边徘徊了一分钟左右,观察情况,确定车主没看着自己,一把抓起鲜肉和排骨就走。
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捕,做贼心虚的李某先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搭乘公交车前往赫山区,然后换乘另外一趟公交车返回资阳区,最后通过步行的方式回到了沅江市三眼塘的家中。自以为做得很隐蔽,但其实是掩耳盗铃。接到崔女士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很快查明了盗窃系沅江男子李某先所为。考虑到李某先已年过七旬,民警联系其家人通报情况,家人积极配合民警做工作,最终,李某先在家人劝说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经过,并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经审查,公安机关对李某先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不予执行)。(来源:资阳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