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未参加其他形式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木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温馨提示: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居民不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已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将原医疗保险关系注销后,方可参加木兰县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1、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含学生、儿童)每人400元。
2、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 个人不用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3、脱贫人口、纳入监测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纳 160元。
4、低保边缘家庭人员:个人缴纳 400 元。
三、参保待遇
1、集中参保缴费期: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
2、待遇享受期: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 2025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
哈尔滨银行二维码交费方式:
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哈尔滨银行的二维码,关注“哈尔滨银行”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荟 生活”进入“便民服务”缴费页面。根据缴费项目,选择医保专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按照页面提示,输入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末位字母为大写X)等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完成缴费。
工商银行二维码交费方式:
扫码工商银行的二维码,,输入“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末位字母为大写X)”;选择缴费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点击“查询”,选择“缴费年份”,点击“查询”,选择“缴费档次”,点击“查询”,核实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立即缴费”
2、参保人或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木兰县工商银行、木兰县哈尔滨银行、木兰县农村信用社;各网点办理现金缴费。
3、外地户籍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户籍地未参保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医保中心添加信息后办理缴费。
4、新参保人员与新生儿缴费需携带户口到户籍所在地医保中心添加信息后办理缴费。
五、温馨提示
1.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不可以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2.请广大城乡居民一定在集中缴费期内办理缴费。
3.手机缴费后,请关注是否退款,如退款请重新办理缴费。
4.因开通手机缴费原居民协议银行扣划缴费的不再扣划。
5.请使用国产安卓(Android)系统手机,尽量不要使用苹果(ios)系统手机交费,避免交费失败。
中共木兰县委宣传部主办 木兰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编辑丨胡艳玲 责编丨孙洪宇 来源丨木兰县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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