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广东广州,一女子怀疑自己的前男友与同事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竟连发40条朋友圈,暗示同事是“小三”!法院这样判!

文摘   2024-11-06 04:39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一条朋友圈,看似只是随手一发,却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近日,广州一起因朋友圈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引发关注:小芳因怀疑前男友与同事小丽有不正当关系,连发40条朋友圈诋毁对方,法院最终是怎么判决的呢?

案情回顾

小芳和小丽是广州某集团公司的同事,原本相安无事,但就在后来,小芳开始怀疑自己的前男友与小丽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

也许是由于分手的痛苦,也许是出于一己之私,小芳选择了一个极端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不满——她开始在朋友圈对小丽展开“狂轰滥炸”。

在短短两个月内,小芳在朋友圈发布了整整40条针对小丽的内容。

这些内容不仅包含侮辱性的文字,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小芳还刻意发布了经过编辑的小丽与其他男性的合照,甚至直接曝光了小丽的手机号码。

最加严重的是,这些朋友圈内容被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看到,小芳的微信好友中有大量集团公司的领导和同事,这些不实信息的传播,无疑给小丽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事态的发展远超小芳的预期,这些朋友圈给小丽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打击,她陷入了抑郁状态,不得不去医院寻求心理治疗。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小丽因被骚扰出现情绪低落症状,医生建议她全休两周进行调养。

小丽觉得小芳的举动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小芳立刻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支付相关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维权律师费用。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在本案中,小芳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典型的名誉权侵害,我们来看下面几点分析:

主观上存在过错:小芳仅凭猜测就在朋友圈发布大量不实信息,且持续时间长达两个月。

客观上造成损害:发布带有侮辱性质的文字,散布未经证实的不实信息,公开他人隐私信息(手机号码),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导致抑郁状态)。

损害后果明显:小丽因此需要接受心理治疗,工作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法院最终判决:要求小芳删除相关朋友圈内容,在朋友圈公开道歉十天,并向小丽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小芳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小芳的上诉,维持原判!这充分说明了法院对于网络空间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

案件看法

网友们对此案件反响强烈:“感情的事确实让人失去理智,但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也有网友认为:“朋友圈虽然是私人空间,但也要遵守法律底线,2万块的教训不算贵,但名誉损失可能一辈子都难以挽回。”

你对这个案件有什么看法呢?

案件来源:南沙法院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另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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