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开场之前,先来一段和主题相关的话题,因为我发现新读者不少,不得不把我们以前讲过的道理再讲一遍。
好莱坞是什么?好莱坞就是个大黑帮,它的运作原理并不是硅谷式的企业管理,而是华尔街式的师徒帮派运作。
不明真相的人,以为好莱坞所有的运作都是资本的运作,但其实不然,其实所有的运作,都是人际关系的运作,这才是现代文化产业的真正精髓:文化理念不同的大佬和派别,通过各种手段争斗,实现自己的理念。
大卫格芬曾经说过,我如果只是为了赚钱,为什么要经营好莱坞?的确,好莱坞本身并不赚钱,但其中的人际关系能量巨大,并且对世界流行文化有深刻的引导作用,所以,实际上,好莱坞本身就是一个power,和华尔街一起影响着白宫,控制着世界。
要真正理解了这点,才能理解为何在音乐圈360度合同的捆绑下,仍然能有像歌王这样的超级大佬出现,他上位当大佬以后(1962年左右),任何所谓资本和公司都影响不了他的行为,反过来他能够影响总统竞选、国家政策,并且导致冷战的胜利。
了解了这点,才能理解法国的一个酒业公司为何会去收购环球这个其实也不太挣钱的娱乐集团,仅仅因为大卫格芬叫他们收购的,他们是朋友——没错,是外部资本求好莱坞合作,而不是反过来,外部公司千千万,好莱坞只有一个,好莱坞能影响文化、引发社会运动、从而引导政治(选举),哪怕不赚钱,外部资本也要寻求这样的合作机会。
理解了这点,也就理解了好莱坞为何是黑帮制度、师徒制度(兼血亲关系),因为好莱坞本来就是蓝星顶层,主要位置已经由他们占据,收好的徒弟,内部也培养好的接班人,其实这些徒弟和儿孙们在好来坞已经形成良好的竞争传统,相对硅谷这样的地方,它更遵守传统和内部规则,所以更稳固,发展一百多年始终引领世界潮流。
黑帮制度唯一的缺点,就是真的过于血腥残忍,杀人如麻,对弱势人群进行一层一层的残酷压迫,幸好现在的方向是艺术家独立化,希望只有带来更少的压迫,让真正的艺术家能发挥他们真正的才华。
好,废话少说,我们继续。
复习一下提纲:
1. Uptown往事,Diddy到底是谁的人
2.Def Jam往事之Rick Rubin篇
3.纽约独立圈与东海岸黑人圈的分分合合
4.谁是当年那个关键的独立圈小王子
5.纳什维尔之谜
6.2014科切拉大联盟是怎样形成的
7.独立圈最后是怎么上位的,他们对pop有什么看法?
第一段其实我们已经讲完了,Diddy其实就是Clive和Russell的徒子徒孙,那么Clive既然是出钱给diddy开公司的人,他是否始终如一是Diddy的老大?Def Jam的Russell是否一直都是Diddy的大哥?
由于我们还没讲完1987年的事,这些事会随着时间线再次出现在我们的故事里。
为啥要讲1987年?当然是因为这个时间点非常非常重要,这涉及到两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其中之一,就是今天我们要讲的主角:Def Jam的“另一半”:Rick Rubin。
众所周知,Rick 制作过的超级专辑数不胜数,他的辉煌业绩大家wiki一下一切尽收眼底,所以在2007年被称为20年来最伟大的音乐制作人。
由于他作品实在太多,大家简单看看这篇文章就知道他有多牛逼。
https://faroutmagazine.co.uk/rick-rubin-best-albums-beastie-boys-cash-slayer-adele/
关于Rick Rubin的故事,我讲一集肯定是不够的,可能至少要讲三天,期间会随机出现麦当娜、费翔他姐姐等一众传奇人物,我现在也不能预计我会写到什么人,因为这些好莱坞真正重要的人物之间的关系都千丝万缕,随时随地都能连起来。
没错,Rick正是我这个系列两个主角之一(另一个并不是Russell),他们相辅相成,造成了好莱坞音乐圈如今的局面,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可以用“神奇”来形容。
Rick这个人是谁?
他从哪来?
他是谁的人?
我在整个系列结束会试着解开这个谜,现在我们先来看看,他是怎样出现在世界的舞台上的。
Rick Rubin 出生于1963年,他现在的造型比较耶稣,但实际上,创业之初他是像上图这样的。
对了,他创立Def Jam的时候,才21岁,还是纽约大学的学生。
这里我们应该已经感到哪里有什么不对劲,一个犹太白人学生,到底是怎么深入80年代的东海岸嘻哈圈,成为rap史上最成功的制作人之一,被称为King of rap的人呢?
我们是不是漏掉了很多过程。
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提一下美国流行文化历史上的双生花:Punk rock与Rap。
按照Rick后来接受采访时的定义,他觉得Rap就是黑人版本的Punk,本身就是Punk的一种,他离开东海岸是看不惯当时有些人以金钱为最终标的搞Rap,不重视歌词精神上的东西。
Attitude是Rock&Roll经常讲的,但朋克比摇滚更追求这个。
朋克严格来说并不是摇滚,它不是把吉他当成中心,而是把态度和歌词内容当成中心,辅之以节奏和表演等,从这个角度看,朋克和嘻哈一样,都具有街头诗人的特征,在Rick眼里,它们甚至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流行音乐,而是诗歌。
70年代末到整个80年代,是朋克的世代,朋克横扫英美两国。
朋克代表的是年轻人最彻底的反叛精神,同时也是一种时尚和流行文化。朋克形成有其经济、政治原因(年轻人高失业率),也有大西洋两岸英美两国改朝换代以后对流行文化更新的向往。其实90年代的grunge继续延续了这种思潮,只是在格芬朝青少年摇滚和商业达成完美结合,利用年轻人的愤怒开创出新的时代,这是后话,我们讲到90年代Grunge风潮再讲。
Rick正好在纽约朋克风潮中成长,他自己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朋克。那种干你妈,滚你娘,老子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可能也是后来Rick和我们文章另一个主角后来达成翻转好来坞音乐圈的完美合作的坚实基础——他们其实都是本质朋克。
(以16型人格来讲,Rick是INFJ,另一位是ENTJ,正好达成非常完美的互补,当然16型人格只是娱乐性的东西,我并不信这个,但是用来描述他俩性格的确是很省事。)
(另外有趣的是,当21世纪流行朋克再次兴起的时候,Rubin唯一不碰的也是流行朋克,另一个主角让他看看Blink 182、绿日等等好不好带,他根本不感兴趣,因为他觉得“我们年轻的时候都玩过,他们还没我们玩得好”)
Rick在高中就组成一支朋克乐队,叫做Pricks,不幸的是,他们第一次登台表演,就被观众刚下舞台,而且整个show被shut down,而关掉这个show的“警察”,就是Rick他亲爹。
但是神奇的事发生了,这支乐队后来竟然有幸参加了纽约鼎鼎大名的音乐俱乐部CBGB的表演!
他的命运,也将从此开始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