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里竟然有违建!购房合同能解除吗?法院这样判

时事   2024-11-28 19:02   江苏  


如果你花了348万元,买了一套学区房,拿到手却发现,厨房竟然是用通风井搭成的违建,而且因为没窗户,既不能通管道燃气,也不能用燃气罐,糟心吗?南京的位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学区房内藏“违建”

购房合同能解除吗?


买房人位女士一纸诉状将卖房人告上法庭。她无法接受,自己付了348万元购买的这套70平米的学区房,厨房竟然是违建,根本无法通管道燃气,但卖房人跟自己签购房合同时,却隐瞒了这一重要信息



位女士的诉讼代理人表示,被上诉人(卖房人)故意隐瞒涉案房屋没有管道燃气的情况,是个非常重要的事实,管道燃气的有无是影响到涉案房屋能否正常居住的情况。



原来,卖房人过去20几年,一直都在使用燃气罐,但在无窗户的违建内使用燃气罐,也违反了安全用气规范


位女士的诉讼代理人认为,涉案房屋的煤气罐是隐藏在橱柜内,被上诉人(卖房人)在涉案房屋中已经居住了20年,都没完成安装管道燃气的事项,房屋存在重大缺陷。



在2020年12月10号当天签订购房合同时,买卖双方和房产中介三方都在,有管道燃气这一项在合同中被明确勾选。买房人位女士认为自己被蒙蔽和欺骗,要求退房,但卖房人不答应。



卖房人的诉讼代理人表示,该房屋自双方签订合同后,上诉人(买房人)已支付绝大多数购房款,并且案涉房屋已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被上诉人(卖房人)认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完全有继续履行的可能,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买房人)的上诉请求。


法院:解除购房合同

卖方全额退还房款


那么,是否房屋产权过户给了卫女士,房、款两清后,卫女士就必须得接受这套房子呢?



法院经现场勘察发现:从外观看,涉案小区及楼栋看不出任何私搭乱建的现象,但入户后会发现,楼栋的通风井被一到三楼住户依次盖了顶,砌了墙,改成了厨房。位女士购买的就是二楼房屋。


许云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四楼这个房子就能看出来,中间的这个区域是一个通风井,2楼是这样的,它所占用的大概在2个平米左右,原来的通风井完全被她进行了利用,形成了一个口字型的完全是封闭的厨房。


法院经审理认为,卖房人没有按约交付带有管道燃气的房屋,构成违约,而且违约程度已经达到了足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标准


许云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这个违建部分又没有窗户,是一个密闭不通风的环境,无论是罐装燃气还是管道燃气都不允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强制继续履行这个合同,一是买房人她希望使用一个安全、便捷、经济的管道燃气的目的无法实现;第二,客观上来讲,我们觉得最重要的一点,使用罐装燃气也影响了公共安全,对于使用者本人,包括整个楼栋的住户都会造成一种极大的安全隐患。


今年4月16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解除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卖房人向买房人全额返还348万元购房款。



针对该案暴露的违建及用气安全隐患问题,今年11月5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希望他们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



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高度重视,目前,涉及本案的1到3楼用户已停止使用燃气,拆除违建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丨陈渝娜 李博睿
  编辑| 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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