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增值税税务问题
问题 1
总公司租赁机器设备给分公司使用的财税处理
总公司签订合同租赁经营使用的机器设备,其中部分会分配给独立核算的异地分公司使用,合同与发票均是以总公司抬头,在此情况下,分公司使用部分的租金如何从总公司支付的租赁费用里进行分割,计入分公司财报?需要何种分割文件支持?谢谢!
铂略答
以下文件条款,您可以参考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问题 2
老师您好,对方公司开具的专用发票项目,不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对方回复是偶尔发生的业务,可以开具,因为有对应的征收品目,请问您这样是否可以,谢谢!
铂略答
可以的
企业发生应税行为,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可以据实开具发票。此外,若是经常性的业务,建议及时变更工商登记信息,增加相应经营范围。
问题 3
外购礼品给兄弟单位赠送周年庆礼物该如何做账
外购10000元的礼品给兄弟单位(同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送周年庆礼物,该如何做账以及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铂略答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问题 4
在职员工是否可以开具劳务发票并在本公司报销
您好,我们有一个在职员工,为单位内部干活,去税务局开了一张劳务费发票,但是报税时说只能报工资薪金的个税,无法报劳务报酬的个税。这个该怎么办?
铂略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只能向在职员工支付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除非涉及非劳动雇佣关系的人员。这意味着,临时工若与公司签订了雇佣合同,也应按工资薪金处理。劳务报酬主要适用于与公司无雇佣关系的个人提供的专业服务。故劳务费发票不能在公司报销。
问题 5
小规模纳税人10月转为了一般纳税人,1-10月的房租费发票可以收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吗?
铂略答
不可以。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如果收到1-10月的进项税发票,把1-9月增值税做进项转出,10月正常抵扣。
问题 6
我司购买了供应商一批货20万元左右,现退回货物,另外赔偿2.8万元,可以要求供应商给我们开票,开的税目是违约金吗?能开的话,可以开专票吗?
铂略答
这2.8万元不能开具发票。因为发票开具对象,乃是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经营活动。现在这2.8万元,并非对应向支付方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您说了,货退回),只是违约而已,因此不能开具发票。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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