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西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经投票表决,同意陈丽霞同志辞去西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陆文丽同志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刘娅同志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汪杨同志西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勇同志西昌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叶志凯同志西昌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王拉鹏同志西昌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陆文丽同志为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杨昌荣同志为西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木出小杰同志为西昌市人民法院长安人民法庭副庭长;丁剑同志为西昌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康英同志为西昌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邓鑫同志为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内容来源丨西昌发布